清淤工程施工所产出的砂子招标公告

清淤工程施工所产出的砂子招标公告


提示:因网络系统更新,竞买流程有所更改,请下载相关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

绥化市北林区政府清淤工程项目施工所产出的砂子拍卖公告(19681.6立方米)

(2021)绥公共资源交易网(龙绥)拍字4第02号

绥化市北林区财政局委托黑龙江龙绥拍卖有限公司对绥化市北林区政府清淤工程项目施工所产出的砂子(19681.6立方米)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数据仅供参考,由竞买人在竞拍之前到标的物现场核实):

标的物

数量

起拍价(元)

存放位置

竞买保证金

加价幅度

清淤工程项目施工所产出的砂子

19681.6立方米

984,080.00

绥化市北林区秦家大桥

东侧南岸

10万元

0.5万元

二、相关说明及瑕疵说明

1.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现有实物交付,以现场展示时为准。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以委托人现场实物状况进行拍卖、按有实物交付。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必须亲自协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展示现场对标的物进行仔细的实地看样查验、勘测、测量、打孔取样(查看是否含有异物),对标的物的品质、真伪、数量、质量、瑕疵等情况进行审查和了解(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包括缺陷)完全了解和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标的物品质、真伪、数量、质量和瑕疵等作任何担保。意向竞买人必须对标的物的品质、真伪、数量、质量、瑕疵等情况进行审查了解、认可且无异议后,再进行报名、竞买。

3.通往标的物存放现场道路,如遇不利于运输机械车辆出入等问题,或运输机械车辆需经过乡间路、村屯路通行等事宜,成交后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买受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对路面、桥梁、耕地、草地、滩涂、树木、河流等造成损坏及污染、对施工人员及第三人的人身安全负责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运输清场完毕

4.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负责出具砂子的发票。

5.成交后,标的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任何经济纠纷、法律纠纷均由买受人承担

6.成交后,砂子在使用或经营等过程中,需要办理相关、审批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负责协调办理,所发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拍卖时限

1.展示时间、地点:20214912日工作时间由委托人带领意向人到标的存放地进行展示看样其他时间由竞买人自行看样。

2.拍卖方式: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3.报名截止时间:2021413日16时0分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登陆“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注册及报名完毕,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413日16时0分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如需资格审查请务必与拍卖公司联系),并显示“获得竞买资格”,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

5.拍卖开始时间:2021414910分

6.确认书签署买受人应在成交日算起2日内与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办理相关手续。

7.付款方式买受人于成交日算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5%),并于成交日算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处交纳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平台无息返还。

8.委托人负责与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现场确认及移交,并对现场、运输、验收等事宜进行监管。

9.清场时间买受人必须在子约定的移交运输期限内将拍卖的子全部运走(15日内),并按照现场指挥工作人员要求整理场地,否则按违约处理,合同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买的子所有权(特殊情况需要申请延期运输,需公安局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退还履约保证金需要负责指挥的公安部门出具现场清理完结书面证明。违约后出现任何后果及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报名条件:

1、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名资料:

自然人:身份证、联系电话;

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如有授权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交纳,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2日操作“保证金缴纳申请”获得缴纳账号并缴纳保证金。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未尽事项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国有产权信息公告:此项目的《竞买拍卖标的特别约定》、《拍卖须知》等相关资料、内容。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下载中心”(http://1.58.199.11:8605/)下载。

七、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简易公告在绥化日报发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6214551455 王经理

看样电话:13845518637 齐主任

黑龙江龙绥拍卖有限公司

2021.4.7

竞买拍卖标的特别约定

1、拍卖标的为北林区政府清淤工程项目施工所产出砂子(秦家段),认定总数量为19681.6立方米(以北林区清淤工程交接清单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约定期限内交齐所有款项,即拍卖价款、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买受人于成交日算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5%),并于成交日算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处交纳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否则按违约处理,除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外,将砂子重新拍卖(特殊情况外)。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以委托人现场实物状况进行拍卖、按现有实物交付。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必须亲自协同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展示现场对标的物进行仔细的实地看样、查验、勘测、测量、打孔取样(查看是否含有异物),对标的物的品质、真伪、数量、质量、瑕疵等情况进行审查和了解(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包括缺陷)完全了解和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标的物品质、真伪、数量、质量和瑕疵等作任何担保。意向竞买人必须对标的物的品质、真伪、数量、质量、瑕疵等情况进行审查了解、认可且无异议后,再进行报名、竞买。

3、砂子在拍卖成交后,砂子由委托人绥化市北林区财政局负责移交给买受人。砂子的管护和现场的运输由北林区公安局负责指挥管理。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委托人出具的文件及资料,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砂子的装卸及运输等所有事宜,涉及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处理。买受人在砂子使用或经营过程中如需办理相关证、照、审批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协调办理,涉及所有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在上述事宜进行过程中发生任何问题及纠纷均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5、拍卖成交款项结清后3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负责与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现场确认、移交,并对现场、运输、验收等事宜进行监管。

6、买受人必须在子约定的移交运输期限内将拍卖的子全部运走(15日内),并按照现场指挥工作人员要求整理场地砂子装取必须在存放现场地平线以上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合同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买的子所有权(特殊情况需要申请延期运输,需公安局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退还履约保证金需要负责指挥的公安部门出具现场清理完结书面证明。违约后出现任何后果及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7、通往存放现场道路,如遇不利于运输机械车辆出入等问题,或运输机械车辆需经过乡间路、村屯路通行等事宜,成交后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买受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对路面、桥梁、耕地、草地、滩涂、树木、河流等造成损坏及污染、对施工人员及第三人的人身安全负责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运输清场完毕。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负责出具砂子的发票。

8、在本次拍卖中,拍卖人只负责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与买受人直接办理标的物交割事宜。

9、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主观原因造成标的无法交付的,不构成违约责任,委托人将退还全部款项。

10、委托人在拍卖会开始前依法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和拍卖人对竞买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参加竞买即视为对上述条款表示了完全了解和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

黑龙江龙绥拍卖有限公司

2021.4.7

网络拍卖须知

(2021)绥公共资源交易网(龙绥)拍字4第02号

绥化市北林区财政局绥化市北林区政府清淤工程项目施工所产出的砂子19681.6立方米委托我公司进行整体公开拍卖,标的物于2021年4月14日9时10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上开始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

一、本《网络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及所发布上传的全部内容后,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所发布上传的各项条款(拍卖公告、竞买拍卖标的特别约定、网络拍卖须知等),报名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人在平台上发布、告知、上传的所有条款及约定表示认可,并视同与拍卖人在网上签约。竞买人一定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报名前竞买人应详细阅读、充分理解并认可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关于标的物的所有合同条款及对标的物实际状况认可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提交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审核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瑕疵。

五、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物转移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转移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的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平台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减汇款手续费。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九、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的,委托人和拍卖人对竞买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由于竞买人原因导致的以下行为及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交易平台、委托人、拍卖人无任何关系

1、竞买人用户注册或办理不及时、未进行项目报名及未报名成功、保证金交纳不及时、未获得竞拍资格等而导致注册用户无法参与竞拍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用户无法完成、竞买保证金无法交纳的;

3、未在该平台上及时了解认可此次拍卖资产的相关竞拍信息内容的(《拍卖公告》、《竞买拍卖标的特别约定》、《网络拍卖须知》等);

4、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电脑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竞拍);

5、由于竞买人自身电脑终端设备时间与竞拍页面时间不符(不同步)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6、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因交易平台服务器、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

十二、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提供证据、如实举报。

十三、如竞买人(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终止交易,产生的风险责任全部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网络发布上传的《拍卖公告》、《竞买拍卖标的特别约定》、《网络拍卖须知》等相关资料内容,属于网上签约合同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十五、简易流程: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仅供参考)

1、账号注册。竞买人参拍前应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 58. 199. 11: 8605/)注册;

2、注册账号后,完善基本信息,上传所需资料,等待核验,核验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

老用户:请更新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3、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如竞拍的项目需要资格审查请务必与拍卖公司联系),网上申请获得保证金账号;

4、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在截止日期前两日“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需用注册的账号一致的户名进行转账电汇,不得用其它账号汇款,不得用现金汇款;

5、缴纳竞买保证金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是否缴入,然后操作竞拍资格确认;

6、获得竞拍资格后,等待拍卖。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提示:意向竞买人操作手册(视频)、电子交易说明、相关文件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 58. 199. 11: 8605/)“服务指南”中“下载中心”下载,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

黑龙江龙绥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

关于保证金到账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4 14:41:06来源: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各投标人、竞买人:

现因项目量大,保证金鉴收时间长,请各投标人、竞买人务必于保证金截止日期前两日或之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到账以在锁中“保证金缴纳查询”下查到为准,现有大量投标人、竞买人保证金临近截止时间点缴纳保证金,造成无法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此后果由投标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发改委公管办

2019.7.4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清淤 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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