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孵化器B栋、C栋楼监理招标公告
科技创新孵化器B栋、C栋楼监理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编号: AJN130024-02FG
一、招标人 南京秣陵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建设科技创新孵化器B、C栋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批文号:宁经管季发[2013]1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 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科技创新孵化器B栋、C栋楼监理
2.初步发包方案编号:AJN130024
3.工程地点: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西路2号百家湖科技产业园内
4.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6.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5699.38平方米,其中B栋36500平方米、C栋39199.38平方米;地上20层、地下 2层;B栋建筑物高度:81.9米、C栋建筑物高度:74.8米
7.工期要求:790日历天
8.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25200万元
9.招标内容:科技创新孵化器B、C栋楼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内装饰、幕墙、电梯、室外附属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四、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①有效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总监证书; 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同时也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下列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三楼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江宁区秦淮路6号(最后1天)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和现场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2013年5月8日9时30分至2013年5月15日9时30分止。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报名,并在现场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现场发售时间与现场报名时间同步)。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内容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及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企业: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总监: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提供有效证书原件);
5.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形式;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9.申请人必须是南京市江宁区政府投资项目房屋建筑监理服务中介机构库内的企业(提供入库证明材料原件);
10.企业江宁地区的《监理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监理企业单项登记手册》(提供有效手册原件)。
11.凡报名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七、其它:
1.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所报项目总监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注册证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
3.投标申请人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监理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七日内到南京市江宁区建筑工程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监理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并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招标代理处,逾期未送达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投标资格,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5.本工程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 分 细 则
项目
分值
评分办法
满分
监理
大纲
20分
1.监理大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优:2分、良:1.6分、中:1.2分)
2
2.质量控制管理措施得力,针对性强(优:2分、良:1.6分、中:1.2分)
2
3.进度控制管理措施得力,针对性强(优:2分、良:1.6分、中:1.2分)
2
4.投资控制管理措施得力,针对性强(优:2分、良:1.6分、中:1.2分
2
5.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得力(优:2分、良:1.6分、中:1.2分)
2
6.组织协调管理措施得力(优:2分、良:1.6分、中:1.2分)
2
7.针对本工程特点、难点提出的监理措施具体、合适的(优:2分、良:1.6分、中:1.2分)
2
8.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督促方案完整且符合江宁政办发[2007]157号规定(优:5分、良:4分、中:3分)
5
9.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优:1分、良:0.8分、中:0.6分)
1
总监
13分
1.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5分。(评标时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5
2.2011年1月1日以来总监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楼及厂房除外)得8分。(评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监理合同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
8
监理组人员配备
29分
1.工民建专业1名,若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评标时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3
2.电气专业1名,若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评标时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3
3.给排水专业1名,若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评标时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3
4. 专职造价人员1名,若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3分,为建设工程造价员的得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加2分,同时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加1分。(评标时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证书原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5
5.工程测量专业1名,若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评标时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3
6.设备人员1名,若为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得3分,为省级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加2分,同时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加1分。(评标时提供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原件、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申请表或变更注册申请表原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5
7.见证取样人员1名,得2分。(评标时提供见证取样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2
8.安全监理人员1名,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3分,未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但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得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加2分,具有省级注册监理工程的加1分。(评标时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5
监理取费
16分
报价费率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执行,工程造价暂按25200万元计,投标人按监理标准收费下浮20%得满分(即监理费报价为437.22万元,监理费率为1.7350%得满分)。每上浮标准收费0.01%扣1分,扣完为止,超出国家规定的监理取费标准范围的不得分。
16
监理设备
12分
现场常备设备满足工程检测,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仪、游标卡尺、卷尺、电脑、打印机得8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以书面承诺书为准)
8
有固定的协作综合试验室或建材检测单位得4分。(评标时提供双方协议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4
企业业绩
10分
2011年1月1日以来企业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得10分。(评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监理合同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
10
备注:
1、评分标准中内容均需要提供原件(除监理大纲和监理取费部分),无原件不得分,人员证书如换证须出示接收凭证(所有原件需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公证件无效)。
2、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3、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
4、企业业绩与总监业绩不可兼得。
5、本工程评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企业的监理大纲、总监、人员、监理取费、监理设备、企业业绩等项分别进行打分,其中总监、人员、监理取费、监理设备、企业业绩的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监理大纲为各评委独立评分,监理大纲无重大偏差,该项得分应不少于该项分值的60%,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监理大纲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6项分值合计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监理大纲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5月8日9时30分到2013年5月15日9时30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地址: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三楼 邮编:211100
联系人:刘德丽 电话: ***-********
传 真:***-********
负责人(签名)
2013年5月8日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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