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法院中省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二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杨陵区人民法院中省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二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杨陵区人民法院中省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二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杨陵区财政局三楼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20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政采-杨陵区-2021-00005-1

2、项目名称:杨陵区人民法院中省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二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28,314.00元

4、最高限价:428,314.00元

5、采购需求:杨陵区人民法院中省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二次采购项目,1批,采购预算: 428,314.00元,项目概况: 为保证我院审判业务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现需采购一批业务装备,包括电脑、电子显示屏等,用于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中。,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模块化机房及综合布线1项;2、办案用品(专业摄像机1台、笔记本电脑5台、室内高清P2LED显示屏)等。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28 00:00:00至 2021-04-27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供应商网站查询后,可以提供加盖了投标人公章的纸质截图。如供应商未提供此项纸质截图,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政府网站现场查询);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13 18:00:00止

地点:杨陵区财政局三楼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供应商在文件发售期内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文件领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4-20 09:30:00

地点:杨陵区财政局多功能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杨陵区人民法院

地址:杨陵区新桥路北段

联系人:杨陵区人民法院庞女士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杨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杨陵区康乐路30号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杨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4月07日

杨陵区人民法院中省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二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杨陵区财政局三楼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20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政采-杨陵区-2021-00005-1

2、项目名称:杨陵区人民法院中省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二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28,314.00元

4、最高限价:428,314.00元

5、采购需求:杨陵区人民法院中省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二次采购项目,1批,采购预算: 428,314.00元,项目概况: 为保证我院审判业务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现需采购一批业务装备,包括电脑、电子显示屏等,用于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中。,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模块化机房及综合布线1项;2、办案用品(专业摄像机1台、笔记本电脑5台、室内高清P2LED显示屏)等。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28 00:00:00至 2021-04-27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供应商网站查询后,可以提供加盖了投标人公章的纸质截图。如供应商未提供此项纸质截图,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政府网站现场查询);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13 18:00:00止

地点:杨陵区财政局三楼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供应商在文件发售期内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文件领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4-20 09:30:00

地点:杨陵区财政局多功能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杨陵区人民法院

地址:杨陵区新桥路北段

联系人:杨陵区人民法院庞女士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杨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杨陵区康乐路30号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杨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4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转移支付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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