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委托,对畜禽养殖场污染监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供应商;

(3)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畜禽养殖场污染监测项目

2、招标编号:(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RS-2021CG055)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关于落实2021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2021年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全区83家畜禽养殖场(种养结合点)恶臭污染物排放开展监测,监测频次为全年1次,按照上海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98-2018)和国家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905-2017)要求,每个畜禽养殖场应设置3个点位,每个点位采集4次。针对其中12家重点排污单位加测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值。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9月30日

6、付款方式:项目服务完成且监测资料验收合格通过后,按实际监测养殖场数量及甲方考核结果结算相应的服务费。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459500.00元(国库资金:4595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10、最高限价:45.95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9月30日

12、项目联系人:徐世逸。

13、电话:*********802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1年4月7日下午14: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4日下午14:00截止,携带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的供应商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件);

(5)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度或者2020年度)复印件(指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相关材料(2020年12月、2021年1月、2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原件彩色扫描件)。

现场审核验证时间:2021年4月7日下午14: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4日下午14:00(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30时),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文件费6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4月 19日下午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1年4月 19日下午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书面响应文件递交至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松江门户网站”和“生态松江”微信公众号上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

邮编:201600

联系人:徐世逸

电话:(021)********-802

传真:(021)********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279号

邮编:201600

联系人:赵丹

电话:(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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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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