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招标公告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招标公告

2013-2014年度长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财政局机关 委托,对 2013-2014年度长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财政局机关
三、项目名称:2013-2014年度长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LS-2013-0410-001

计划编号预算总额(元)预算内资金(元)预算外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LS-2013-0410-00111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3 年 05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
七、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3 年 05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八、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九、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十、答疑会时间:2013 年 05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十一、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3 年 05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05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3 年 05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服务内容
第二包:定点印刷
第三包:定点印刷
第一包:定点印刷
十九、投标保证金
第二包:2000 元
第三包:2000 元
第一包:2000 元
二十、服务期限
第二包:一年
第三包:一年
第一包:一年
二十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二包: 第二包:包装装潢印刷品、文件、资料、图表类供应商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2、《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3、固定资产在150万元以上;4、经营场所在长春市市区内,具有场地所有权或3年以上的租赁使用权;5、《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6、印刷设备清单(包括扫描和网络传输设备)。
第三包:第三包:其他印刷品(票据、文件、资料、图表等)类供应商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2、《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3、固定资产在50万元以上;4、经营场所在长春市市区内,具有场地所有权或3年以上的租赁使用权;5、《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6、印刷设备清单(包括扫描和网络传输设备)。
第一包: 第一包:出版物、文件、资料、图表类供应商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2、《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出版物)》;3、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以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评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期末数为准,下同);4、经营场所在长春市市区内,具有场地所有权或3年以上的租赁使用权;5、《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6、印刷设备清单(包括扫描和网络传输设备)。
二十二、评标方法
第二包:综合评议法
第三包:综合评议法
第一包:综合评议法
二十三、服务范围
第二包: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三包: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一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十四、服务标准
第二包:符合标书要求
第三包:符合标书要求
第一包:符合标书要求
二十五、服务承诺
第二包:符合标书要求
第三包:符合标书要求
第一包:符合标书要求
二十六、付款方式
第二包:分期付款
按标书要求
第三包:分期付款
按标书要求
第一包:分期付款
按标书要求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
联系人:
杜长江 电话:********
闫镇 电话:88779609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财政局
项目负责人:冷月
联系电话:0431-********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
邮  编:130000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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