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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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东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宁东管(经)【2020】27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申请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东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宁东镇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1座调节水池,土建规模为1.5万立方米/天,新增2台污水提升泵;新建2座污泥浓缩池,土建规模为1.5万立方米/天,新增1台污泥浓缩泵。高密度沉淀池更换6台污泥螺杆泵;污泥脱水机房更换1台污泥螺杆泵;对曝气生物滤池、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重新抹面、修补;更换5#、6#生物滤池填料;增加填料270立方米;新增(改)管道约630米;新增进、出水检测仪表、出水取样系统、闸阀(井)等。

本次提标改造设计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参照北京地方标准B类标准)。

2.4 招标范围:①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测绘、施工期间的相关设计服务;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③工程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④试运行服务等工作: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为一年,安排专业人员现场技术服务1年);运行规程、操作规程编制及必要的技术培训等。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给水排水高级职称证书。

3.2 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工程的企业及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含:高级工程师、建造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但不限于此)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其投标将不被接受。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其投标不被接受外,将扣押相关证件,同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3 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5.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5.3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5.4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3.5.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6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10406日起至20210413日止,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以联合体投标的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即可)。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0406日起至20210413日止。

4.3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0。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 系 人:任仿云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36号清苑尚景20#楼办公601室

联 系 人:李海龙

电 话:****-*******

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021年04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提标改造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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