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的公告

教育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的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

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专项法律

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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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共有广东鼎方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等3家服务商投递服务方案及报价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广东鼎方律师事务所7.3万元、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7.5万元、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7.2万元。按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
项目成交金额: 7.2万
服务内容和承诺:

1.为《光明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年-2025年)》出台提供面向公众征求意见环节提供法律服务(含对拟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协助选定座谈会等现场环节的征求意见对象、整理意见、拟定意见答复全程提供法律服务);

2.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出具听证报告;

3.出具专家论证报告;

4.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5.出具公平竞争审查表;

6.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7.协助其他有关工作。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区教育局

地址: 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4楼

联系人: 冯老师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jyjfyc@szgm.gov.cn

公告日期:2021年4月7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法律服务 全过程 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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