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浦村安置房(一期、二期)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孔浦村安置房(一期、二期)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索引号: | ****************77/2021-31252 | 组配分类: |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孔浦村安置房(一期、二期)项目由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开发建设。该项目位于宁波市甬江街道孔浦村。项目占地面积496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4521.26平方米,物业类型为住宅。根据宁波市有关规定,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宁波市江北区旧城改造中心。
二、招标对象: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等相关内容;3、有通过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获取过单个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安置房类型项目的业绩。
三、报名日期:投标申请人请于2021年2月23日9:30-10:30,携以下资料(复印件)到江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名(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1、投标申请书;2、营业执照;3、企业概况和投标申请人通过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获取过单个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安置房类型小区的业绩证明(前期合同及合同备案证明);4、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简历、学历(大专及以上,学信网记录由代理机构于报名当天现场查验)、信用证明(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等证明材料;已在其他物业前期招投标项目中中标担任项目经理但服务期限未满的,不得再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近连续三个月(不含报名日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单位章,缴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缴款单位名称为投标人分支机构予以认可);5、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6、获招标人推荐的需提交招标人出具的推荐书。以上复印件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经现场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向江北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对公转账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
四、注意事项:投标人在经营中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与报名1、三个月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2、投标当年内被江北区物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3、一年内所管理的物业项目年度综合考评有不合格的;4、一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标、陪标行为的;5、二年内,不按规定程序退管物业项目的。
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超过五家,在公证人员监督下由招标单位抽签决定不多于五家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竞标(获招标人推荐的报名单位为当然投标人单位)。
联系人:吴健
联系地址: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919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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