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工务段管内各车间商用净水器、开水器售后维保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工务段管内各车间商用净水器、开水器售后维保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工务段管内各车间商用净水器、开水器售后维保采购公告项目编号HGW-YWWB-2021-01

一、(A)采购条件(委托采购)

受呼和浩特工务段委托,_____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呼和浩特工务段管内各车间商用净水器、开水器售后维保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详情请下载附件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报价人资质/业绩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和现有产品相匹配的高品质辅助材料和具有资质的一定数量人员的专业技术团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必须具有开具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6.必须是具有从事水处理设备、节能饮水设备、净化水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水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检测资质。;

(3)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呼和浩特工务段材料科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1年4月7日12时34分起至2021年4月13日12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工务段材料科。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4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呼和浩特工务段材料科。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工务段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工务段材料科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100035

项目联系人:呼和工务段_张延平

电话:136*****597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呼和浩特工务段

日期:2021年4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 开水器 净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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