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仪器站招标公告

教学仪器站招标公告

金溪县教学仪器站询价公告采购编号:FZZD2013-C019
根据金溪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复,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金溪县教学仪器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西省金溪县教学仪器站保安器材项目(项目编号:FZZD2013-C019)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 招标货物数量、规格、性能、技术及质量要求:

(1)橡胶伸缩棍(70根)

材质:不锈钢优质橡胶

外观:外形圆滑,无明显弯曲,无划痕毛刺及其他缺陷

伸缩性能:产品伸缩方便,重复伸缩循环次数≥1000次

耐腐蚀性能:≥7级

使用寿命:抗击打≥1000次,变形量<5mm,伸缩性能不变

位伸强度:≥1500N

变形量:挂重物10kg,变形量<3

质量:460g±5%

长度:收缩状态:200mm±2%;伸展状态:525mm±2%;外径:Ф22

规格:长度500mm左右,手柄Ф30mm

投标提供样品,并提供检测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及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警用钢叉(37根)

材料:不锈钢管和高强度尼龙塑料

功能特点:具有硬度好、重量轻、可伸缩、携带方便、使用灵活等特点。

产品规格:收缩:102cm 伸展:203cm 重量:1.6kg

投标提供样品,并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3)防暴盔(72个)

主材采用高强ABS工程塑料;颜色黑蓝色;重量0.7kg;产品技术符合GA296-2001标准;头盔可做大小、高低、松紧调节,透气性能好,优质软塑内衬,防潮保存,耐老化,不变型、不褪色,有保安标志及帽数。

(4)防暴盾牌(70块)

规格:900mm×500mm×3mm

颜色:透明

单净重:2.5kg/顶

壳体材料:美国GE版PC板材热成型而成,高密度泡沫衬垫,灵巧的PC塑料手柄,灵巧的臂板,配有可以调节的维可牢尼龙搭链带。

(5)防割手套(37双)

该产品采用0.08mm不锈钢丝为芯丝<00Cr17Ni14Mo2(316L)>,外包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制成的包覆纱<660dtex>,使用2根包覆纱做表层,加涤纶低弹丝<82.5dtex>为里层编织而成。防割手套的手腕、手掌、手背、手指等处于防割层的覆盖范围内,材料的颜色及性能一致,无毒;易于戴、脱、透气、触感好、手感好,不影响关节弯曲。在保证防割要求的条件下(耐切割系数不小于5),增强了手套的柔软度,加大了佩带时的舒适性。提供产品责任险保单,投标提供样品,并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6)强光手电筒(36个)

①结构:警用强光手电应具有强光、弱光、爆闪功能,采用在电筒上直充充电方式,并配有车载充电器,尾部有挂绳。

②主体材料:

外壳:6061T6铝合金,经硬质阳极氧化表面处理

电池:锂电池可充电电池

灯珠:3W LED灯珠

③外观:

A、警用强光手电外观颜色为亚光钛黑,着色均匀完整,挂绳颜色为黑色,手柄滚花防滑,颈部防滚动,攻击头为锐利六角形状,筒身及尾盖轮廓圆滑。

B、强光手电筒的表面平整、光滑、无划痕、尖锐棱角。

C、强光手电筒标志采用激光雕刻工艺,攻击头一侧为警徽图案,反面为该产品独一编号,手柄一侧为“警POLLICE察”字样,反面为“强光手电”字样,字体为黑色,颜色为白字。

④性能指标

A、强光手电筒为锂离子可冲电池,具有防过充、防过放、防短路等保护功能,配有专用充电器,带有满电指示。18650锂离子可充电电池具有过充保护、过放保护、防短路功能。充电截止电压为4.2V±0.15V,放电终止电压为2.75V±0.15V。

B、强光手电筒性能指标:

规格尺寸(mm)全长150mm±2mm握柄直径27mm±1mm攻击头直径35mm±1mm挂绳长155mm±5mm带电池质量(g)≤230挂绳强度(N)≥50外壳温升(℃)≤25爆闪强度(Hz)8-10中心照度(Lx)强光照度120~180强光初始照度≥120强光连续照明200min后照度≥100光束角≥4°防水性能工作正常;耐高低温实验后工作正常,应具有强光、弱光、爆闪功能;耐湿热实验后工作正常,应具有强光、弱光、爆闪功能;跌落实验后工作正常,应具有强光、弱光、爆闪功能,无裂纹、破碎;开关耐久性≥30000次,光源循环变化正常。

投标提供样品,并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及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7)保安服:68套(夏)、34套(秋)

春秋及夏季装保安服皆为套装,配有肩章、胸牌(不带吊绳)、胸卡,春秋保安服装配领带,夏装不需配带但须配大盖帽且有帽徽。分大、小两种型号订制。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投标: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合同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一年时结清。

二、验收方式及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品”(包括零部件),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该产品的出厂标准。供方对货物提供一年的维修保修期。保修期内非因需方的有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货物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向需方支付货物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金溪县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三、报价及成交原则:

各供应商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并对全部采购项目进行一次性报价。本次采购取在“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但供应商的报价总额不得高于政府采购预算价,如高于政府采购预算价为废标。若报价总额与单价不符的,由询价小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如报价方不同意修改,此报价无效。

四、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3年5月10日下午15:00整

2)开标地点:金溪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县财政局205室);

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启封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及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4)投标人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否则,该报价将视为无效

5)所有潜在投标人仅需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即视为报名。资料及审查费:100元,开标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6)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需现金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整,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货到验收合格后凭相关证明无息退还。落选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询价结束后当场退还;

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联系地址: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89*****980 联系人:冯 亮


附件1

投标产品报价表


采购编号:FZZD2013-C019

投标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产品或技术说明






















投标报价总额(大写): 小写¥: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2013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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