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副食品、燃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度副食品、燃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中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铁岭某部委托,对2021年度副食品、燃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1年度副食品、燃油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铁岭某部

3、项目编号:2021-JWLNTL-F1001

4、招标内容:一包副食品采购,二包燃油采购

5、服务期限:一年

6、一包项目预算:600万元。(以实际发生额结算)

二包项目预算:50万元。(以实际发生额结算)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副食品采购项目还需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燃油采购项目还需免费提供配套灶台及燃料储存设施。

8、配送地点:铁岭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9、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10、中标单位数量:一包:副食品采购项目选取3家

二包:燃油采购项目选取1家

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中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销售相关内容,具有有效期内的经营许可证。燃油供应商需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车辆运输手续。

(六)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已开具过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七)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2.副食品供应商在铁岭地区有固定生产(经营、加工)或仓储场所(销售网点),能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租房协议需附所租场所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请于2021年04月07日至2021年04月1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

(二)发售地点:辽宁中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新华街南段28号)

(三)发售方式:辽宁中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副食品供应商还需提供:①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②固定生产(经营、加工)或仓储场所(销售网点),能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租房协议需附所租场所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4月2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辽宁中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辽宁中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铁岭市银州区新华街南段28号)。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采购与招标网、铁岭某部综合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铁岭某部

地 址:铁岭市新城区黑龙江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7*****713

招标代理人:辽宁中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新华街南段28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油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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