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经开区门台社区阳光公厕建设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凤阳经开区门台社区阳光公厕建设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安徽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凤阳县经开区管委会委托,对凤阳经开区门台社区阳光公厕建设工程进行邀请招标,被邀请单位根据要求做投标文件。
一、被邀请名单:
1、安徽瑞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安徽新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安徽明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凤阳经开区门台社区阳光公厕建设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3:招标控制价: 312202.45元。
最高限价:(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0%):280982.21元。投标人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4:工期:45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二级 以上建造师资质(市政工程专业),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式
最低投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5.2: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0日14:30时开标。
5.3:开标地点:凤阳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楼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最终采购或维修解释权归凤阳县经开区管委会。
六、采购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凤阳县经开区管委会(盖章)
联系人:金局长
电 话:********036
招标代理单位:安徽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1*****888
邮箱:********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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