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污水处理化学药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污水处理化学药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SJC-2021-CCCG0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污水处理化学药品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污水处理化学药品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采购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阴、阳离子)、氢氧化钠、柠檬酸、次氯酸钠、废气除臭剂、给水硬度测试胶囊、水质碱度测试胶囊、水质氯离子测试胶囊、余氯试剂、COD检测试剂等化学药品,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2.3供货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8999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按招标人生产需求分期分批分次供货;
2.5质保期:1年;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4 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2018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7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将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10 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聚合氯化铝样品2份、聚丙烯酰胺(阴离子)样品2份、聚丙烯酰胺(阳离子)样品2份、柠檬酸样品2份、废气除臭剂样品2份,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zsjc6666@163.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1)法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原件(被授权人需提供在所投标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4)营业执照原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截图(截图内容须包括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变更信息);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对公转账需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北吉林大街支行
转账时需在备注当中注明以下事项: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为“标书款”、项目简称或编号等,以便核对查实。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A栋五楼576会议室。
5.2 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如因疫情原因可以不到开标现场;也可以授权给当地人员(现场携带授权书)。如授权当地人员或邮寄方式递交文件,须单独出具默认认可所有开标环节及结果的承诺书。
5.3 在疫情防控期间,若因疫情原因投标人无法到达现场,须提供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加盖公章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提供所有的投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6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79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B栋808室
联 系 人:李洋、王雪
邮箱:zsjc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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