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易耗化学品采购项目公告

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易耗化学品采购项目公告

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易耗化学品采购(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易耗化学品采购(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内容:包含聚丙烯酰胺(阳离子,饮用水级产品)、食用级葡萄糖、99片碱,规格、数量、供货、使用及其他相关的技术咨询、支持和服务,以下技术要求必须全部满足,否则视为技术不满足废标。

名称

规格

暂定数量

(吨)

阳离子

聚丙烯酰胺

(饮用水级)

固含量≥90%,分子量不低于800万,离子度+30—60,溶解时间小于90分钟,干粉(饮用水级产品,提供有效期内市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国标GB/T31246-2014,出具生产厂家检测报告

12

食用级

葡萄糖

葡萄糖含量≥99.5%(优级品),pH=4.0—6.5,氯化物≤0.01%,水分≤10%,

比旋光度=+52.0—+53.5,白色结晶粉末,

具有葡萄糖的特有气味,无异常气味,柔和甜味,食用级产品,国标GB/T20880-2018

出具生产厂家和具备资质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40

99片碱

氢氧化钠≥98%,碳酸钠≤0.8%,氯化钠≤0.05%,三氧化二铁≤0.008%,国标GB/T209-2006

出具生产厂家检测报告

15

2.2根据比选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运到比选人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工作。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与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供货,以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条款的规定。2.4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地点。2.5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营业执照及其他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3证合一的证书),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代理商或经销商作为投标人的,须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生产企业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者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为废标);生产企业作为投标人的,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为废标。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本条仅限于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产品,食用级葡萄糖和99片碱不需要授权书,仅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3.1.3: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饮用水级)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外知名品牌,厂家具有至少5年同类饮用水级产品的制造生产经验,且具有(2019-2020年)西南地区(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市政污泥干化处理项目(污泥日处理量400吨及以上)用产品连续2年供货业绩至少1个。阳离子聚丙烯酰胺生产厂家投标的提供厂家的业绩;阳离子聚丙烯酰胺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的提供本单位的业绩。(提供购买方盖章的饮用水级业绩证明,购买方好评证明,原件备查)

3.1.4:食用级葡萄糖销售业绩具有(2019-2020年)重庆市区(主城九区)市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7万吨及以上)任意一年度销售量80吨以上销售业绩(提供购买方盖章的业绩证明,购买方好评证明,原件备查)

3.1.5: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地区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保证按时供货,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比选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须分别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以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3.1.6: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法人重庆地区医保缴纳凭证证明(提供2020年12月缴纳凭证证明,原件备查)

3.1.7:以上要求均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投标人资格,并禁止其5年内参加本公司任何招投标项目。

3.2产品信誉要求(以下要求为*号项,不满足废标)

*3.2.1、投标人必须承诺供货24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现场承诺书。

*3.2.2、投标人必须提供承诺产品不使用工业废料的承诺书。

*3.2.3、投标人必须提供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饮用水级产品有效期内市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5、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其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比选人有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满足招标要求者,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1年 4 月 7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ebidding/logi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ebidding/logi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ebidding/logi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ebidding/logi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4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比选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4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ebidding/log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能珞璜电厂内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

代理机构:重庆公用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话:***-********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话:***-********


标签: 化学品 污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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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用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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