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采购询价函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采购询价函
各有关报价单位、广告传媒类服务响应企业:
我单位(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现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
宿州城市品牌形象宣传广告设计项目_的政府采购。
请你单位就以下采购内容(项目)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名称
宿州城市品牌形象宣传广告设计
二、采购内容
子项 | 服务内容 | 规格参数及要求 | 限价说明 |
巨幅广告画面 设计 | 根据我局要求,设计广告画面 | (1)尺寸、数量:42m*9m,1块 (2)位置:宿马园区高速出口外 (3)质量要求:达到服务省直部门或市厅级单位的成果水平。 (4)设计要求:体现宿州市整体风貌,紧扣“中国云都 安徽宿州”主题,简洁鲜明,有视觉冲击力。 | 总费用不超过10万元(包括实地调研、素材补拍及广告设计相关费用) |
大幅广告画面 设计 | 根据我局要求,设计广告画面 | (1)尺寸、数量:24m*8m,15-20块 (2)位置:宿州东站外侧公园内 (3)质量要求:达到服务省直部门或市厅级单位的成果水平。 (4)设计要求:展示我市皇藏峪、新汴河景区等优质旅游资源,彰显我市书画之乡、曲艺之乡等特色,主次分明,突出主题。 |
三、完工及质保时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计;
质保:按照设计单位要求,修改到招标单位满意为止。
四、报价响应相关要求
1、有意向的单位,请按本次询价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单、相关服务说明、诚信声明等资料。
2、采购单位按照满足服务质量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相关服务说明
(4)诚信声明
4、报价文件请于2020年11月6日16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报价单)。
5、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按承诺时间完成,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
6、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联 系 人: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资源开发产业科 徐珂
联系电话:****-*******,180*****662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4日
附件:
诚信声明
询价项目名称:
致::
(响应单位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响应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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