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钢炼铁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
重钢炼铁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
重钢炼铁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设计及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0年6月,长江文化艺术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审议并入库,重钢片区规划按照新版规划进行调整完成。重钢炼铁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设计及施工,招标人为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钢炼铁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重钢炼铁厂原址场地。
招标人委托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对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钢花路的重钢炼铁厂地块原址场地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调查评估面积约432亩。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评审通过的风险评估报告,该地块采集的部分土壤样品中砷、镉、铅、镍、汞、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和二苯并[a]蔥的含量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和锌的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固体废物样品浸出液中六价铬、砷、铬、铅、汞、镍、铜、锰、锌、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相关标准限值,同时也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隈值,判定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部分浅层滞水样品中锰的浓度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1类水质标准限值。经过风险评估,第一类用地方式下,该地块土壤中砷、镉、铅、镍、汞、锰、锌、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和二苯并[a,h]蒽的风险超过了可接受的风险水平。该地块为非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不具有工业或农业用水功能,风险评估表明,地下水中锰的风险可接受。风险评估报告认为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受污染土壤的面积约45990平方米,受污染土壤方量约205080立方米,地块内遗留的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107250立方米。
2.3工期要求:88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700日历天内完成场内验收(其中承包人编制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并通过评审备案130日历天,场内修复治理540日历天,完工报告报批及取得场内验收批复30日历天),完成场内验收后180日历天内完成场外验收。规划道路部分需按要求进行优先修复(优先治理范围见附图),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完成优先治理道路部分治理方案编制并上报生态环境局,在取得生态环境局同意后50日历天完成污染区域的污染土壤开挖暂存或处置,基坑达到效果评估合格标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4招标范围
对整个重钢炼铁厂原址场地进行修复治理,直至经重庆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并取得批复意见且移出污染名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根据前期风险评估报告成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9)相关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评审备案,修复工艺原则上对有机污染土壤采用原址异位热脱附、对重金属污染土壤采用固化稳定化异址安全填埋、对复合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或者热脱附后固化稳定化异址安全填埋,最终修复方案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或备案为准。
2.4.2根据备案的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各专项施工方案,对整个炼铁厂原址场地范围内的全部污染土壤、建渣、危废、地表水、地下水、一般工业固废及所有因污染土壤修复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二次污染物进行修复治理,达到修复目标。
2.4.3因污染土修复治理过程中涉及需实施的深基坑支护、高边坡支护、止水帷幕、阻隔结构物保护措施等施工。设计工作需由专业资质机构进行设计(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进行专业分包),施工图需通过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图机构的审查,依据规范需进行专家论证的必须通过专家论证;施工工作需由相应专业施工资质单位进行实施,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进行专业分包。
2.4.4负责施工过程中场地及周边的安全管理,完全承担安全责任;
2.4.5负责控制并处理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扬尘、废气、噪声等污染,确保不产生环境二次污染;
2.4.6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要求,对场外处置的污染土壤进行危险废物鉴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格要求: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资质甲级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资质甲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具备下列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2投标人2018年、2019年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特别约定
3.4.1招标人本次招标项目包含重钢焦化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设计及施工1标段、重钢焦化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设计及施工2标段、重钢炼铁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设计及施工三个项目。
3.4.2投标人可以配备完全不同的项目管理团队同时对多个项目投标,多个项目均可中标。
3.4.3投标人同一项目管理团队可以同时对多个项目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序原则:如同一项目管理团队在两个及其以上的项目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确定为投标报价金额较大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由该项目中的投标人顺次递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1年4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1年4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9日11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公布的为准或见当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幕显示内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信达国际D栋17楼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釆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
重钢炼铁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设计及施工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188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 ************************9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150*****0015152-110221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 ****************0213-005468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花园新村支行 | ****************899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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