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浙江省农科院]
关于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浙江省农科院]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本级)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1042092972561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农产品品质营养检测分析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
预算金额(元):928000
数量:1
单位: 台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精确快速定量农产品中各类氨基酸的含量,科研要求拟采购的氨基酸分析仪能完成农产品中痕量氨基酸的检测,单个氨基酸检出限为2.5pmol,国内同类产品不能满足科研要求。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 | / | / |
七、 申请理由: 为精确快速定量农产品中各类氨基酸的含量,科研要求拟采购的氨基酸分析仪能完成农产品中痕量氨基酸的检测,单个氨基酸检出限为2.5pmol,国内同类产品不能满足科研要求。 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郭伟强 | 教授 | 浙江大学 |
陈海相 | 教授 | 浙江理工大学 |
俞欢军 | 副教授 | 浙江大学 |
毛伟华 副研究员 | 副研究员 | 浙江大学 |
樊伟敏 | 高工 | 浙江大学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同意采购进口设备。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本级)
联系人: 阮臣
联系电话:0571-86404026
传真: /
地址: 石桥路198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真: 0571-87056984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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