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茶卡景区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人工草坪及水塔纳米硅塑胶地坪工程招标公告

乌兰县茶卡景区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人工草坪及水塔纳米硅塑胶地坪工程招标公告

项号

项目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工程名称

乌兰县茶卡景区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工草坪及水塔纳米硅塑胶地坪工程项目

2

建设地点

乌兰县

3

资金来源

自筹

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5

招标方式

询比

6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

7

工期要求

20天

8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9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询比资格;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询比资格。(提供以上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询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天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0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11

投标保证金额

1、交纳金额:

(大写)贰万元整

(小写)人民币20000.00元

一、保证金缴纳方式:通过银行转账:

收款行名:浦发银行西宁分行营业部

收款行号:/

开户行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代收单位名称: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3501 0154 8000 04445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通过银行转账的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与未中标人本金及银行同期利息。

12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

13

现场踏勘时间

不组织

14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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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文件

发售时间

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2日

16

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4月13日上午09时30分

17

询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4月13日上午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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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大写)壹佰壹拾柒万玖仟伍佰柒拾壹元零叁分

(小写)1,179,571.03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19

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及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现场递交。

20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的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及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证明(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21

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标签: 地坪 塑胶 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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