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江闽运商贸有限公司连江客运商业广场项目建筑设计调整的公示
关于连江闽运商贸有限公司连江客运商业广场项目建筑设计调整的公示
连江客运商业广场项目位于沈海高速公路与丹凤东路交叉口东北角,由连江闽运商贸有限公司建设。2017年6月29日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122201700011号。
现建设单位申请建筑设计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绿化部份:在原设计总平面图中地面绿化667㎡,绿化位置调整约45㎡,将其缺少的绿化补充在1#楼和2#楼东侧位置。调整后绿化面积满足原审批指标要求。
2.机动车位部分:原设计总平图中机动车位共217位,将地下室7个车位调整至地面。调整后的机动车位平面布置满足规划条件要求,数量(217位)满足原审批指标要求。
3.非机动车位部份:原设计总平地面的非机动车位120辆,共调整非机动车26辆,其中16辆在1#楼西侧地面,10辆在2#楼西侧地面。调整后的非机动车位(120辆)满足原审批指标要求。
该调整不涉及建筑面积、使用性质等变化。其他规划经济指标均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及出让合同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5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信函和致电方式提出意见与建议。来信邮寄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350500,联系电话:26130556,并注明“连江客运商业广场项目”。
附件一:调整前总平面图
附件二:调整后总平面图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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