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撤销杭州恭联贸易有限公司登记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关于拟撤销杭州恭联贸易有限公司登记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杭州恭联贸易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撤销杭州恭联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4日的设立登记和2020年11月2日的变更登记。
因通过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撤销公司登记听证告知书》(杭江市监稽撤听告〔2021〕9号)。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如果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公司登记听证告知书》(杭江市监稽撤听告〔2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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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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