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智能语音转写平台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智能语音转写平台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智能语音转写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FGP-2021-B-003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智能语音转写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GP-2021-B-0031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智能语音转写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0万元
最高限价:94.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9494其他运行维护服务详见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须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具备2020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7日到2021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含章路16号
联系方式:84969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联系方式:022-26491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师锴
电 话:18722270433
采购文件下载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维服务 智能语音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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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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