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广播电视台与兴业县形象广告宣传及专题宣传制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广播电视台与兴业县形象广告宣传及专题宣传制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国共产党兴业县委员会宣传部
项目名称: 玉林广播电视台与兴业县形象广告宣传及专题宣传制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形象广告宣传 玉林广播电视台播放时长20秒的兴业县形象广告片,在玉林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全年365天播出,每天共播放5次以上。 (2)专题宣传 玉林广播电视台以专题片形式播出反映兴业县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玉林广播电视台负责文稿和采、编、播,兴业县负责提供素材及为拍摄提供方便。合作期内共编播不少于30集的专题片,每集长3-5分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玉林广播电视台作为玉林市最具社会影响力和权威宣传媒体,是我市党政部门政策性宣传教育的指定媒体,是反映社会经济发展邓得新成就、新经验、新成效的权威出口,兴业县宣传部与玉林广播电视台与之合作的形象片、专题片具有政策性,指定性,是难以替代的唯一要求,建议采用专一来源采购方式。 (2)玉林市广播电视台是玉林市行政区域内党政宣传媒体,兴业县将兴业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等工作内容,以拍摄专题形式,在玉林市区域内进行宣传,需要玉林广播电视台以本土化的优势进行拍摄、宣传。根据玉林市广播电视台20多年来与兴业县宣传合作的成效,以及兴业县经济社会发展宣传工作的实际需求,综合本次项目的特殊性、唯一性和延续性,适用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与玉林市广播电视台进行宣传合作项目的主要内容是玉林市广播电视台对兴业县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经验等内容。玉林市广播电视台是玉林市范围内唯一信号传输最终、覆盖范围最广的电视台。根据兴业县经济社会发展宣传工作的需要,以拍摄制作形象片、专题片的形式在玉林市范围内播放宣传,玉林市广播电视台日报社是唯一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玉林广播电视台
地址:玉林市广电路1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黄 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广西兴业县政府行政办公大楼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庞 坚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广西兴业县环西路203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谭丽丽 倪 艳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广西兴业县环西路29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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