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鸡苗、蛋鸭苗采购
绿春县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鸡苗、蛋鸭苗采购
绿春县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鸡苗、蛋鸭苗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文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委托,对绿春县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鸡苗、蛋鸭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二、招标概况2.1招标编号:WMZB-21064;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羽) | 金额(元) | 交货地点 |
1 | 鸡苗 | 28-30天/羽,平均体重达0.25kg/羽。 | 289220 | 羽 | 12.00 | *******.00 | 大兴、牛孔、大水沟、大黑山、半坡、骑马坝、三猛七个乡镇的60个村委 会(社区)驻地 |
2 | 蛋鸭苗 | 13-15天/羽的脱温蛋鸭苗,平均体重达0.30kg/羽。 | 54450 | 羽 | 10.00 | 544500.00 | 大兴、三猛等两个乡镇的19个村委会(社区)驻地 |
2.2招标范围及采购预算: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采购预算价:*******.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预算单价及采购预算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4交货时间:由采购人按实际发放需求确定,并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再组织运苗等工作,并保证运苗当天供应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交货时须提供动物免疫档案、动物卫生养殖档案(养殖档案、免疫档案中必须包括场地、人员、用具、环境消毒,禽流感和新城疫、鸭病毒性肝炎弱毒疫苗、鸭瘟弱毒疫苗等相关内容记录)、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2.6交货要求:投标人应自行踏勘供货现场及路况,按时按量完成所有鸡苗、蛋鸭苗的供应。投标人提供的鸡苗、蛋鸭苗、数量等必须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要求,如果鸡苗、蛋鸭苗质量或规格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符合质量要求的鸡苗、蛋鸭苗。鸡苗、蛋鸭苗的运输、装卸、更换等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2.7交货地点:鸡苗(大兴、牛孔、大水沟、大黑山、半坡、骑马坝、三猛等七个乡镇的60个村委会(社区)驻地),蛋鸭苗(大兴、三猛等两个乡镇的19个村委会(社区)驻地)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8交货方式:按照采购方提供的建档立卡户名册,在各乡镇村委会(社区)集中分发扶贫建档立卡户的鸡苗、蛋鸭苗;
2.9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核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证(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扫描件、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证);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扫描件)。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1.5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的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以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页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3.2其他要求:
3.2.1中标后供货商必须提供两档一案证明,即: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提供《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免疫档案》、《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工作档案》及雏鸡、蛋鸭苗供货商报检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3.2.2中标供货商必须具备两能力一常识,即:具有畜禽饲养管理能力(脱温),售后跟踪服务能力,掌握畜禽免疫接种常识。
3.2.3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若经查询发现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若已成交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1云南省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4.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
4.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4.4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08日08:00起至2021年04月14日17: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凭企业CA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锁)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交易平台,找到项目公告点击“我要投标”,确认投标成功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投标人须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网上确认投标截图及按招标文件附件“确认投标通知”填写完整并经签字盖章后以扫描件发送至********5@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确认投标资料或不按规定格式填写提供,均视为放弃投标。
5.2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完成注册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5.3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请各投标人确认投标成功后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自行下载。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6.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9日09:00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地点: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绿春县财政局背后);
6.3 递交方式: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地点现场递交电子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1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绿春县财政局背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并同时上传至《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绿春县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9*****42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文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厚德街紫金学苑10S-7号商铺
联系人:李来纲
2021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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