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园10号路道路工程沥青路面破损修复工程投标邀请书
两园10号路道路工程沥青路面破损修复工程投标邀请书
两园10号路道路工程沥青路面破损修复工程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创福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景乐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中明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两园10号路道路工程沥青路面破损修复工程已由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专题会议纪要【2021】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高新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39277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两园10号路路面坑洞沥青修复面积约2600平方米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2772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
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 、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 、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 〕 50 号)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 2019 〕 22 号)文规定: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及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4层)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72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时
7.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接收人为:
地点:福州市鼓楼铜盘路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4层
接收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9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4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两园区新药创制中心大厦1号楼24层,邮编:350109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蔡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铜盘路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4层,邮编:350003
电话:****-********,传真:****-********
联系人:叶工
监管部门: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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