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总关和龙湖两个立体车库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汕头海关总关和龙湖两个立体车库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的委托,对汕头海关总关和龙湖两个立体车库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汕头海关总关和龙湖两个立体车库维保项目
2.项目内容:采用派驻技术人员驻点服务,包工包料的维保服务方式。包括车库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针对性修理、车库内部清洁卫生、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等。
3.采购预算:人民币789984.00元。其中:①珠江路38号汕头海关总关立体车库维保服务费494208.00元;②龙湖北路2号汕头海关龙湖办公区立体车库维保服务费295776.00元作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总价和单项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维修);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供应商请预先进行报名: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4月8日起至2021年4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登记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打印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四、磋商文件公示:如有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点:2021年4月20日9时30分(注:提前30分钟开始受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
七、磋商时间:2021年4月20日9时30分。
八、磋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
九、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
联系人:翁先生
电 话:****-********
联系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8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桂先生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
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
汕头海关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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