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采油厂老区地面系统优化提质增效示范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清河采油厂老区地面系统优化提质增效示范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汉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老区地面系统优化提质增效示范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江汉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老区地面系统优化提质增效示范区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以《关于下达2021年投资运行计划的通知》(江汉局工单【202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江汉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老区地面系统优化提质增效示范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江汉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老区地面系统优化提质增效示范区建设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山东省寿光市、东营市。
2.3建设规模:集输管网优化、天然气综合利用、集输站场改造、水处理和注水系统调整、厂级生产指挥中心建设等。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5076万元(不含税),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550万元(不含税)。
2.5计划工期:251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1)对621口油井进行串接改造,合并为203组,取消功能站点21座,改为无人值守97座;4号接转站-联合站集油干线更换管线Φ219*8mm*4.5km;联合站至M138天然气更换管线Φ114*5*5.3km,在M138区建立天然气管网。
(2)新建套管气回收防冻放气阀53套,更换放气阀147套;6#计量站更换星璇泵1台;四接转站更新混输泵2台;南块接转站新建三相分离器1座;联合站换热器2套、撬装式大罐抽气装置1座、外输压缩机橇块1座、放空管1具等。
(3)北区停用角四采出水处理站,改造南块采出水处理站,新建多介质过滤器撬1套、提升泵2台、200m3缓冲罐1座、大罐刮泥机2套、南块站至角四站污水外输管线7km(DN150 1.6MPa),更新注水泵5台;南区采取注水系统整体降压+站外局部增压方式,更新注水泵4台、新建站外增压点7座。
(4)配套厂级生产指挥中心建设等。
(5)具体管材规格型号及工作量详见施工图纸项目号:DD20204。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级)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的油气田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的油气田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的油气田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的油气田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定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4月9日9时00分至2021年4月14日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4月14日9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7.1开标时间: 2021年4月29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3开标地址: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清河采油厂;
地址: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
邮编:262714;
联系人:高立青;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gao_lq.jhyt@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安康路T18号;
邮编:433124;
联系人:杨泽珍;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yzz.jhyt@sinopec.com。
11. 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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