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园商破字第00003号苏州太谷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5)园商破字第00003号苏州太谷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25日裁定受理苏州太谷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太谷科技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同年10月18日指定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同年12月3日召开。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资产价值,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具体招募事宜如下:

一、太谷科技公司概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太谷科技公司原名苏州太谷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3日经苏州工业园区工商局批准设立,住所地苏州工业园区展业路18号中新大厦A215单元,法定代表人黄新生,注册资本4538万元,经营范围为:对科技园投资及投资管理;实业投资;电力技术、电力设备开发、动漫游戏设计及制作;自有房屋租赁;销售工业设备及机电产品并从事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养老服务(不得从事职业中介、医疗、餐饮、住宿等前置性行政许可事项);并提供养老产品销售;从事养老产品投资、管理、咨询;养老产业投资与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情况

太谷科技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苏(2020)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娄阳路28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非居住,土地使用面积为16,026.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31,586.55平方米,另有不计容的地下面积8,118.89平方米(规划数据),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60年2月3日止。

(三)土地性质及用途

太谷大厦可以保持现状(工业科研用地),也有补交相应土地出让金变更为不可分割销售的商业(养老)用地或不可分割销售的商业(旅馆)用地的可能性。如果投资意向人需要将用地性质变更为商业(养老)或商业(旅馆),需在提交投资意向的同时提出。

二、重整方的招募

(一)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太谷科技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管理人将如实、公开、透明接受投资方尽职调查,自行对投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

(二)应明确的事项

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太谷科技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前,应对太谷科技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需向管理人提交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签署《保密协议》),理解太谷科技公司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重整投资人除《重整计划草案》之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重整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遴选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三)重整模式与对价

投资人可选择受让太谷科技公司股权或直接受让太谷科技公司名下资产的重整模式,重整对价均应不低于1.67亿元,用于清偿债务。

如投资人选择受让股权,其支付的重整对价包括股权转让款100元及不低于1.67亿元的偿债资金。

投资人如选择资产交易模式,则投资人出价为不含税价,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投资人承担,其中由投资人承担的应由卖方承担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税费以1600万元为限,超出部分由太谷科技公司承担。

太谷科技公司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自《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或经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由重整投资人承担。

若投资人要求变更土地性质或用途,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意向投资人报名

1. 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

(2)拥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以偿还债务、恢复债务人的生产经营;

(3)拥有与投资方案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

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上述条件。

2. 参与重整投资需要提交的资料和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企业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有本人签字。主要包括投资人简介,投资人的财务状况、资金实力,管理能力,投资资金来源的计划,收购该项目后的用途规划、变更土地性质或用途的具体要求等);

(3)有意向参与重整的投资者,应在报名时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苏州太谷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145*****557,开户行:中信银行苏州金鸡湖支行)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500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

意向投资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募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若经审查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未成为本案重整投资人的,则由管理人在确定本案重整投资人或确认其不符合重整投资人条件之日起7日内无息退还。

(五)重整投资人确定及保证金退还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文件,即视为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文件的相关内容对管理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管理人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文件的情况,确定意向投资人是否为合适的投资方。

若是两家以上报名的,管理人将制定详细的重整投资人评审细则(包括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方式、评审打分的方式等),在人民法院的指导和债权人的监督下,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投资对价、付款期限、履约能力、资信状况、经营管理经验、投资计划、经营方案等情况并结合太谷科技公司的重整需要对意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分值高低遴选确定太谷科技公司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将向重整投资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其他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则由管理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并在7日内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轮候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轮候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

若中标的重整投资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而不再参与重整的,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编制《重整计划草案》

中标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协议将按本招募公告与其投资文件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并以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或经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为生效条件),并另向管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00万元,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亦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合计3000万元)。

对于中标的重整投资人报名时提出的土地性质或用途变更申请,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3日内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在获得有关部门初审通过后,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如果在合理时间内,有关部门明确不同意变更或未做答复,意向投资人可以退出重整程序并要求管理人退回已支付的保证金,管理人将在收到退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资人已支付的保证金。

若太谷科技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或经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意向投资人未按《重整计划》支付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若太谷科技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且未获得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投资人可退出重整程序并要求管理人退回已支付的保证金,管理人将在收到退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资人已支付的保证金。

三、其他事项

如有意参与该项目重整投资的,从即日可以向管理人联系了解相关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并按要求于2021年5月6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等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联系人:母律师、陈律师

联系方式:153*****36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四号楼二楼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重整投资。

苏州太谷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4月7日



附件
太谷科技招募公告.pdf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重整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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