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碣镇市政水务中心果皮箱采购
项目名称:东莞市石碣镇市政水务中心果皮箱采购
采购编号:SJGP201320
采购目录:货物类\其他货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垃圾桶经营范围; 2、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如下材料(提供的资料必须合法、有效):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2)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银行开户许可证,⑤法人代表身份证。(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整合成一个PDF文件)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2013年05月09日 08:30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2013年05月28日 17:3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3年05月09日 08: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05月28日 17:30
获取文件地址:东莞市石碣镇东风南路25号(财政分局三楼)东莞市石碣镇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售价(元):15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3年05月30日 09: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05月30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东莞市石碣镇东风南路25号四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3年05月30日 09:30
开标地址:东莞市石碣镇东风南路25号四楼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石碣镇市政水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石碣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石碣镇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石碣镇东风南路25号财政分局三楼
经办人名称:翟建辉
分包信息:
包号说明
A玻璃钢垃圾桶1766个;钢木垃圾桶293 个。
B玻璃钢垃圾桶648个;塑料垃圾桶785个。
东莞市石碣镇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JGP201320项目名称:东莞市石碣镇市政水务中心果皮箱采购东莞市石碣镇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三年五月目 录第一册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第三章 合同资料表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第二册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招标人及资金来源 2.招标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投标费用 5.踏勘现场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 7.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或澄清 8.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的语言 10.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11.投标文件的构成 1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3.投标文件的编写14.投标报价15.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7.投标保证金18.投标有效期19.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投标样品22.投标截止期23.迟交的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投标文件的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6.开标27.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28.投标文件的初审29.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30.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接触六、授予合同31.最终审查32.合同授予标准33.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34.预中标结果公示3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6.中标通知书37.签订合同38.履约保证金39.解释权第六章 合同条款1.定义 2.技术规范 3.知识产权 4.包装要求 5.装运标记 6.交货方式 7.装运通知 8.保险 9.付款方式 10.技术资料 11.质量保证 12.检验和验收 13.索赔 14.迟延交货 15.违约赔偿 16.不可抗力 17.税费 18.合同争议的解决 19.违约解除合同 20.破产终止合同 21.转让和分包 22.合同修改 23.通知 24.计量单位 25.适用法律 26.履约保证金 27.合同生效及其他第七章 合同格式第八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书格式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4.技术方案格式 附件4-1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附件4-2实施本项目的有关人员资料表格式附件5.售后服务方案格式附件6.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8.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8—1 资格声明格式 附件8—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附件8—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件8-4经营业绩证明材料格式附件9.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格式注:第一册的内容是对具体招标项目的说明、补充、完善和对第二册的修改等,第二册是招标文件的通用条款,第一册与第二册内容如有差异,以第一册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第一册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东莞市石碣镇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石碣镇市政水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东莞市石碣镇市政水务中心果皮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JGP201320)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1、项目内容:生活垃圾收运垃圾桶一批。类别采购内容数量(套)包一玻璃钢垃圾桶1766钢木垃圾桶293包二玻璃钢垃圾桶648塑料垃圾桶785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注:本项目合格投标人可以同时中标两个包内容。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垃圾桶经营范围; 2、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5月9日起至2013年5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石碣镇东风南路25号(财政分局四楼)东莞市石碣镇政府采购中心。3、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如下材料(提供的资料必须合法、有效):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2)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银行开户许可证,⑤法人代表身份证。(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整合成一个PDF文件)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5、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后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5月30日上午9:00~9:30。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5月30日上午9时30分。3、开标地点:东莞市石碣镇东风南路25号四楼会议室。4、本次采购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带上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转)进账单复印件备查。5、采购代理机构及使用单位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6、东莞市石碣镇政府采购中心不收取中标服务费。五、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单位名称:东莞市石碣镇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东莞市石碣镇东风南路25号(财政分局四楼);邮政编码:523290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69-
********传真:0769-
********电子信箱:sjgp@dg.gov.cn六、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投标保证金:包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包二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参加多个包号的需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在2013年5月28日前(含28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上。(2)收款人:东莞市石碣镇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东莞银行石碣支行帐号:
***************(各投标人在转帐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及包号)(3)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交,投标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拟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为准),否则将不具备参加投标的资格。供应商应在汇出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备注或用途中注明该供应商的简称(5个字以内),否则该款项作废。东莞市石碣镇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5月9日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本表关于要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投标资料表的条款号与投标人须知相对应。条款号内容一、说明1.1招标人名称东莞市石碣镇市政水务中心1.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1招标机构东莞市石碣镇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东莞市石碣镇东风南路25号(财政分局四楼)电话:0769-
********传真:
****-********5.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1投标语言中文14.4.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价(包括硬件、软件)、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费(包括损耗、额外材料等)、保险费、安装、技术培训费、各种税费等;如是进口设备,供方负责办理有关进口手续。15.3.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除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二册)要求的资料外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如能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将有帮助:无。18.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九十天。19.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开标文件”一份,备份光盘一份。备份光盘置于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中。四、开标与评标20本项目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21其他废标条件无22最低评标价法评分因素22.1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不适用22.2性价比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不适用22.3其他评标方法不适用 第三章 合同资料表 第三章 合同资料表合同资料表是合同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合同资料表的序号将与合同条款序号相对应。条款号内容1.1买方名称:东莞市石碣镇市政水务中心。项目现场:东莞市内买方指定地点。6.1交货方式:现场交货。9.1付款方式:详见用户需求书。11.5质量保证期:详见用户需求书。18.1合同争议的解决诉讼方式。26.1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一、说明1、依据招标文件第二册投标人须知16.3条规定,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项目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提供的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的响应性进行审查。2、用户需求书部分一般包括项目背景、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内容。其中技术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质量保证等;商务要求主要包括交货期(完工期)、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检验验收、保险、产品配送地点、服务响应、质保期、售后服务等。3、投标人应充分结合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了解项目招标需求。 二、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采购清单:包号安装区域产品名称产品规格(mm)安装数量(个)图片材质描述包一全镇范围玻璃钢垃圾桶500*9001766 见货物总体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镇管辖公园广场钢木垃圾桶800*380*950293 见货物总体需求及技术要求(三)包二全镇范围玻璃钢垃圾桶500*900648 见货物总体需求及技术要求(一)农村主干道塑料垃圾桶490*550*930(120L)785 见货物总体需求及技术要求(二)合计3492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样本,以供专家评审;中标人所提供的样本须交由采购人封存,以作该项目进场安装、验收标准。二、货物总体需求及技术要求(一)玻璃钢环保型单桶果皮箱1、技术要求及配置标准1、玻璃钢环保型单桶果皮箱规格:直径:500㎜,高900㎜。※2、配置标准及性能要求:内、外桶底座采用具有防腐、抗阻燃(氧指数不低于30)、耐腐蚀、耐酸碱、轻质高强度柔韧性好等性能好的树脂品牌,箱体结构层采用反应型阻燃树脂加450#无碱铂金型玻璃钢短纤维,表明胶衣采用有色阻燃型不饱和聚乙脂树脂(提供材料发票和材料检测报告),年褪色≤1.5%,十年强度保持率≥93%,表面涂料均匀光滑、容易清洁。果皮箱投递口加厚,箱体基础加重。※3、厚度要求:桶身厚度≥4.5㎜,内桶、底座厚度≥4.0㎜。※4、表面处理工艺要求:果皮箱表面经抛光工艺处理,涂料均匀光滑,表面光洁无汽泡,外表无纤维裸露,无透光面,无脱层,无锋刀、无切割线、圆滑平整,箱体颜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绿色,如有调整,合同另行约定)。5、采用爆炸螺丝固定地面安装,桶身采用油墨人工丝印采购单位提供的宣传标语,保质期内不褪色、不褪字;具体文字由采购人确定,编号为“石碣环卫”、“SJHW001~2414”;规格为白色、黑体字体、12cm大小。2、检测要求※所投的玻璃钢环保型单桶果皮箱技术参数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检测项目的合格标准要求:序号检测项目合格标准1果皮箱几何尺寸(mm)外桶:直径:500高度:900内桶:直径:≥490高度:≥5102产品厚度及重量桶身结构层平均厚度≥4.5mm内胆结构层平均厚度≥4.0mm底座平均厚度≥4.0mm表面抗老化层厚度≥0.5mm重量:≥13㎏3巴氏硬度≥36试验方法:GB/T3854-20054热变型温度(℃)≥95试验方法:GB/T1634.2-2004(最大弯曲正应力为1.8Mpa)585°表面光泽度≥95试验方法:GB/T9754-20076抗冲击强度10kg钢球自由落下冲击5次,落下高度1m,要求试验后无裂纹7表面处理工艺要求果皮箱表面涂层均匀光滑,颜色均匀,无色斑气泡,无裂痕和凹凸变形,无纤维显露,无缝刃,切割线平整,与橡胶等附件结合力强,结模缝窄,容易清洁,手感好。8原材料阻燃性能用火焰喷灯点燃不少于三层的内胆铺层,铺层不应被点燃。氧指数≥30%,试验方法:GB/T2406.2-2009。9人工加速老化试验2000小时人工加速老化试验,满足以下要求:黑标温度65℃±3℃,相对湿度(50℃±5℃)%RH,辐照度:0.50W/㎡(340nm)。循环周期:连续光照,102min不喷漆,18min喷淋。试验时间:2000h,试验方法:GB/T16422.2-1999,GB/T1766-2008,试验后试样表面无气泡、无裂纹、无粉化。根据ENISO105-B02标准确定色差,色差≤4级。备注:投标人必须提供市级或以上计量质量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二)120L塑料垃圾桶1、材质要求(1)桶身及桶盖使用100%进口高密度聚乙烯(HDPE)原材料制造,要求一次注模成型,没有再生料的成分。(2)桶盖盖合严密:桶盖及桶身连接位可靠、坚固;桶正面和后面的边缘应有凸起的加强结构设计;桶盖及拴要耐用,防盗性强(需加强防盗措施)。(3)移动轮采用专利技术固定,防盗性强,要方便装卸。(4)轮轴采用实心铁材料,需电镀锌处理,防锈且坚固耐用;(5)桶盖开启采用脚踩式方式。(6)桶体宣传语要求:每个桶桶体需丝印文字及编号,具体文字由采购人确定,编号为“石碣环卫”、“SJHW001~785”;规格为白色、黑体字体、12cm大小。2、技术要求(1)桶身厚度(㎜):≥5,桶顶部外沿厚度:≥8,加强筋厚度:≥6.(2)密度(g/cm3):0.95-0.97,试验方法:GB/T1033.1-2008 A法。(3)塑料邵氏D硬度:≥68,试验方法:GB/T2411-2008法。(4)断裂延伸率(%):≥600,试验方法:GB/T1040.2-2006,试样类型:1B,试验速度:50㎜/㏕。(5)水平燃烧性能:达到HB级,试验方法:GB/T2408-2008,试样尺寸:(135×10.0×5.5)mm。(6)耐酸性能:将试样浸入体积百分比为3%硫酸中常温浸泡24h,要求外观无变化,重量变化率小于0.4%。(7)耐碱性能:将试样浸入体积百分比为1%氢氧化钠中常温浸泡24h,要求外观无变化,重量变化率小于0.4%。(8) 色牢度:试样经耐酸耐碱性能测试后,取酒精棉花在试样上来回试擦5次,棉花应无沾色现象。(9)成品坠落试验:常温,载荷100㎏条件下,跌落高度:1.5m,跌落次数:6次,要求试验后垃圾桶所有部件无变形、无破损,注水后无渗漏,各使用功能正常。(10)成品侧面抗冲击性:将垃圾桶长边侧面倾倒横卧于地面,用直径62㎜质量为1㎏的重锤在1.5m的高度自由下落冲击6次,要求试验后垃圾桶所有部件无变形、无破损,注水后无渗漏,各使用功能正常。(11)底部承载性能:将垃圾桶按照使用要求安放在地面上,在桶内底部均布荷载200㎏,放置10h,要求试验后桶轮无变形、无损坏,桶身无塌陷,各使用功能正常。(12)侧面承载性能:将垃圾桶长边侧面倾倒横卧于地面上,在其侧面均布荷载150㎏,放置10小时,要求试验后桶身无塌陷,各使用功能正常。(13)底部抗冲击性:将垃圾桶按照使用要求安放在地面上,用直径62㎜质量为1㎏的的重锤在2m的高度自由下落冲击6次,要求试验后垃圾桶所有部件无变形、无破损,注水后无渗漏,各使用功能正常。※(14)吊挂部位可靠性:经加厚工艺处理制造,在垃圾桶荷载200㎏的条件下,静态吊挂1h,吊挂过程样品不脱落,吊挂部位无变形损坏。(15)路边滑动试验:在垃圾桶荷载100㎏的条件下,引导轮子垂直撞击到路边6次,要求试验后桶轮转动、锁定等使用功能正常。(16)整体重量(㎏):≥16。(17)垃圾桶底部有2粒或以上防磨铁钉。(18)材料要求:选用全新阻燃高密度聚乙烯材料,其聚乙烯树脂≥95%,阻燃性能必须达到≥FV-1级。※上述(1)至(18)项需提供市级或以上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的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产品规格:(1)容量不少于120L的密闭移动式垃圾箱;(2)长×宽×高(㎜):约490*550*930(含轮高±30);(3)装载能力(㎏):≥45 KG 4、颜色:绿色(如有调整,合同另行约定)(三)钢木果皮箱1、产品规格:800*380*950MM2、产品材质:冷轧钢板、山樟木3、产品内胆:防锈镀锌板4、产品性能:采用全钢木结构,优质的冷轧钢板和山樟木,光滑无焊缝。产品经过打砂除锈处理,进行先进的喷锌技术保护选用优质户外粉末处理,通过高压静电喷涂技术,使产品形成优质的表面防护层。钢板表面及木条再采用防腐防蛀处理,抗紫外线丙稀酸油漆多层喷涂,使产品外观日久常新。并具有防潮、防腐、防蛀、防锈、耐高温、易清理等特点。5、产品参数:框架的钢板厚度为1.2㎜,箱体的木条厚度为15㎜,前开式设计。箱体采用的是钢木压模的方式,具有良好的透气性能效果。内胆所用的材料是防锈镀锌板,使用年限2年。6、产品颜色:橘黄色(如有调整,合同另行约定) 三、商务要求※一、交货验收与工期1、签定合同后按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交货验收。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期”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本项目交货期可在中标合同内按需方要求约定,中标单位需无条件同意采购单位的合理要求。2、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时供货的,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0.5%;如超过供货期30天,将终止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索赔。※二、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和超过最高限价都将不被接受。2、报价应包含所有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验收检验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一切与项目工作相关的费用。※三、付款方式此项目按以下方式付款: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安装完成并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剩余5%款项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壹年届满后一个月内付清。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免费质保期限:1年。2、验收合格后,若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设备质量问题,卖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调整或更换设备。因买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问题与卖方无关。3、免费质保内卖方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4、在质保期内,成交人须提供常设售后服务电话热线、远程及现场支持服务和长期的免费维修支持。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即时响应,不能远程解决的,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72小时内处理完毕。故障不能在72小时内修复的必须提供备用设备直至故障修复。5、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五、其它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2、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将在合同签订或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确定,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满足采购单位的合理要求。注:不满足招标文件中 “※”条款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第二册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招标人及资金来源1.1.招标人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投标资料表。1.2.招标人已拥有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资金来源见投标资料表。2.招标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2.1.招标机构:东莞市石碣镇政府采购中心2.2.合格的投标人2.2.1.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人民币流通区域内的供货人均可投标。2.2.2.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2.2.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2.4.投标资料表要求的其他条件。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必须是全新的货物和相关配件。3.2.产品及相关的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3.3.进口的货物必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3.4.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3.5.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3.6.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踏勘现场5.1.如有必要,招标机构将按投标资料表所述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八章,分两册。第一册的内容是对具体招标项目的说明、补充、完善和对第二册的修改等,第二册是招标文件的通用条款,第一册与第二册内容如有差异,以第一册内容为准。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第三章 合同资料表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第二册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第六章 合同条款第七章 合同格式第八章 附件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或澄清7.1.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7.2.询问或质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则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7.3.招标机构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以投标人须知8.2所述方式发给每个报名参与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如有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可专门组织招标文件答疑会议。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修改均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招标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8.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的语言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10.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0.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中所述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以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10.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除非另有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日”均指日历日,投标文件中需以日历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评审时,对投标中出现的“工作日”按五个工作日折合七个日历日计算,且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就有关日期作出对该投标人不利的折算或量化,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1.投标文件的构成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第一章 投标书(格式见附件1)第二章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第三章 技术方案(格式见附件4)第四章 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见附件5)第五章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第六章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第七章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8)第八章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9)上述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及注明页码。除上述文件资料外投标人还须按投标人须知第19.2条的要求制作“开标文件”。“开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须单独密封。1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2.1.投标人在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该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12.2.电子文档的格式要求: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统一使用OFFICE2000及以上版本软件制作,单独的图片文件应采用JPG格式,图纸文件应采用DWG格式或JPG格式。12.3.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应与提交的电子文档的实质内容完全一致。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两者的实质内容不一致,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予以处置。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13.投标文件的编写1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14.投标报价14.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14.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3)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14.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完整的包含所有采购内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4.4.投标分项报价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4.4.1.投标货物包括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14.4.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并安装调试完毕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14.4.3.报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的费用(如果有的话)。14.5.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4.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4.6.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28.5 条规定,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如果投标人对于采购文件或答疑文件中为满足技术要求中所提供的设备有未报价或漏报、错报、缺报等情况,可以视其为投标人予以采购人的投标优惠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5.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始得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交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办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联合体投标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5.3.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5.3.1.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 15.3.2.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文件;15.3.3.投标资料表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6.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上述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6.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6.2.2.货物从招标人验收后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6.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16.3.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16.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分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可能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数额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7.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相关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7.3.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交,投标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17.4.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必须付至以下账户上 (参加多个包号的需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款人:东莞市石碣镇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东莞银行石碣支行帐号:
***************(各投标人在转帐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及包号)17.5.投标人应将汇款底单复印件附在《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中(详见附件部分)。并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连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投标保证金的汇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以分支机构名义或个人账户代替投标人进行汇款。17.6.凡没有根据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7.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或在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后七(7)天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17.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8.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7.8.2.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17.8.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7条规定签订合同;17.8.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8条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17.8.5.投标人提供虚假情况质疑投诉;17.8.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1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该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且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9.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9.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9.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8-3),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9.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20.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文件”字样。开标文件内还须包括并不限于: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查核。)和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开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上述要求与开标一览表一并密封提交。“开标文件”份数及签章等要求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20.3.所有的信封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2) 清楚标明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包号(如果分包的话)、招标编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3) 清楚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20.4.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20.5.如果投标人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0.6.投标人同时参加几个包投标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21.投标样品21.1.投标人应该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能反映货物材质或关键部分的样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交《样品清单》。21.2.为方便评标,投标人在提供样品时,应使用透明的外包装或尽量少用外包装,但必须在所提供的样品表面显著位置标注投标人的名称、包号、样品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编号。21.3.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除非另有说明,中标单位的样品不再退还,未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前往招标机构领取投标样品,逾期不领,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样品的保管责任,由此引发的样品丢失、毁损,招标机构不予负责。22.投标截止期22.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22.2.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3.迟交的投标文件23.1.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22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2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4.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4.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被没收。25.投标文件的退还25.1.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五、开标与评标26.开标26.1.招标机构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均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6.2.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若招标机构宣读的结果与开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有关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开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确认宣读的结果。26.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没有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24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6.4.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要求与会有关人员签字确认。27.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27.1.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依照有关规定,货物或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三种基本方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所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2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内容,分为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综合评议。评审流程包括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澄清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编写评标报告等步骤。27.4.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8.投标文件的初审28.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8.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8.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8.4.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将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关键技术指标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8.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评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28.5.1.资格性检查1) 资格瑕疵包括但不限于:①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②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的。2) 投标保证金瑕疵包括但不限于:①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②提交方式、提交时间不符合招标要求;③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符合招标要求的。28.5.2.符合性检查1) 投标人代表身份审查包括但不限于:①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②投标人代表无有效授权;③核对投标人代表身份时,不能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或不相符。2)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①投标文件的数量、制作、密封、标记不符合要求;②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③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④投标文件内容有严重缺漏项的;⑤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的;⑥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 技术响应瑕疵包括但不限于:①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②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③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④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⑤《技术规格偏离表》填写不明或不实的;⑥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的;⑦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的;⑧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⑨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4) 商务响应瑕疵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商务要求负偏离的;②招标项目完成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③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④投标报价超出委托金额上限的。⑤《商务条款偏离表》填写不明或不实的;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⑦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⑧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5)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6)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①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②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③扰乱开标、评标秩序,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形。28.5.3.根据项目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招标文件中“可能导致废标”或“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等具体条款是否实施“废标”或“投标被拒绝”,但对同一条款的裁决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29.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29.1.最低评标价法(本次招标适用)29.1.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29.1.2.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29.1.3.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委托招标金额作为授予合同价格的上限。29.1.4.评标委员会同时将参照本须知第28.5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下一步评定。29.1.5.定标原则29.1.5.1.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一)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二)投标的价格最低。29.1.5.2.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30.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接触30.1.除本须知第27.4 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30.2.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授予合同31.最终审查3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须知列出的标准审查第一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31.2.授标决定时还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在招标期间是否有实质性变化。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31.3.如果审查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并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32.合同授予标准32.1.除第35条的规定之外,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或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或评标总商数最高的投标人。33.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33.1.评标委员会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34.中标结果公示34.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结束后,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进行中标结果公示。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若在法律法规规定期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无异议或放弃异议权。34.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保证提出质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虚假情况恶意质疑投诉,情节严重的,将可能导致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者投标保证金被罚没。3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5.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6.中标通知书36.1.中标结果公示后,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并携带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核对无误后才能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的,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3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人如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5日内不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及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进行处理。37.签订合同37.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 日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7.3.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将合同副本(合同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原件核验)送招标机构存档备案。38.履约保证金38.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的5%。否则采购人可拒签采购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38.2.履约担保方式采用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交。(各投标人在转帐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和包号)38.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38.3.1.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38.3.2.中标供应商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38.4.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日内,采购人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人。39.解释权39.1.本采购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第六章 合同条款 第六章 合同条款1.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1.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1.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安装配件、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材料。1.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1.5.“买方”系指在合同资料表中指明的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采购单位。1.1.6.“卖方”系指在合同资料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人。1.1.7.“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资料表中指明。1.1.8.“日”指日历日。1.1.9.“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定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的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记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褪色的涂料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 :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用kg 表示) : 尺寸(长×宽×高用cm表示) : 5.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 吨(t)或2 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6.交货方式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资料表中规定。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无特殊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交货期”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6.1.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8.保险8.1.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9.付款方式9.1.付款方式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资料表”。10.技术资料10.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资料表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10.2.合同生效后三天之内,卖方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或直接交付买方。10.3.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0.4.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三天内装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1.质量保证11.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1.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七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七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1.5.除“合同资料表”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12.检验和验收12.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2.2.货物运抵现场调试完毕后,买方应在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暑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备案。12.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2.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3.索赔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13.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3.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3.2.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日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日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迟延交货14.1.卖方应按照“用户需求书”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违约赔偿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3%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合同价的3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6.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0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税费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8.合同争议的解决18.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日起15日内得不以解决,采用合同资料表规定的方式解决。(一)仲裁: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二)诉讼: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2.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9.违约解除合同19.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采购主管部门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9.1.1.卖方未能在合同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19.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9.1.3.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9.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9.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9.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的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主管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的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门。20.破产终止合同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以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转让和分包21.1.本招标项目下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主管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以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2.合同修改22.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主管部门备案。23.通知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4.计量单位24.1.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适用法律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履约保证金26.1.卖方应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资料表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6.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6.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提交:26.4.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27.合同生效及其他27.1.采购合同的内容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当将合同副本送招标机构存档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27.2.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和 各执 份。 第七章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合同格式(买方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经东莞市石碣镇政府采购中心在国内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 本合同书2) 中标通知书3) 协议4) 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5)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和澄清修改)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数量: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为免税价格)。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买方: 卖方: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日期: 日期: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第八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书格式投标书致:东莞市石碣镇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五份)及“开标文件”。1.投标书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技术方案 4.售后服务5.技术规格偏离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资格证明文件8.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以 方式出具,金额为人民币 元)9.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完整阅读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所表达的意思,该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我方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内容进行询问或质疑。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九十个日历日。 5.我方保证遵守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6.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地址: 传真: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函件: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帐号:投标人盖章: 日期:附件2. 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总价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一同密封装入开标文件,开标文件单独提交。2、温馨提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填写开标一览表是导致投标人废标的常见问题,请投标人仔细填写,认真核对。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设备和标准附件2.备品备件3.专用工具4.安装、调试、检验5.培训6.技术服务7.其他总价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注:1、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2、详细分项报价必须提供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单价、数量、小计、合计等详细信息。 附件4. 技术方案格式技术方案一、需求分析。二、技术说明资料。本部分内容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技术需求对其投标技术方案的详细描述,主要包括货物技术说明一览表(附件4-1)及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文件、检验报告(如有需要)等,投标产品实行许可证制度的须一并提交产品许可证照。三、设备/项目供货及安装调试方案及进度安排。四、实施本项目的有关人员资料表(附件4-2)。五、投标样品清单。六、招标文件第八章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资料。七、其他与技术方案有关的资料。 附件4-1.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货物名称主要规格数量交货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附件4-2. 实施本项目的有关人员资料表格式实施本项目的有关人员资料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姓名职务学历职称上岗资格证明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附有关个人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 附件5.售后服务方案格式售后服务方案一、售后服务部门的人员配备、技术力量二、技术培训方案三、备/配件支持计划四、故障维修响应时间五、产品免费保修期,非保修期维修费用收取标准六、其他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 附件6.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注:1、偏离项中填写“正”、“负”或“无”,说明项中填写原因。2、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附件7.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商务要求,逐条说明已对招标文件的商务内容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招标文件的偏差和例外。2、商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格投标人条件、交货期(完工期)、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货物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检验及验收、产品配送地点、质保期、保险、争端的解决等要求。 附件8.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目 录一、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8-1)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8-2)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8-3)四、营业执照副本、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投标资料表要求的有关资质证书五、经营业绩证明材料(附件8-4)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注:1、资格证明文件中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温馨提示:请投标人仔细核对投标文件,确认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全部证明材料。 附件8-1 资格声明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东莞市石碣镇政府采购中心为响应你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及服务,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1、我方投标代表的授权文件一份。2、我方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份,共页。序号证书名称发证机构证书等级证书有限期备注3、我方的资格声明一份。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投标人的名称: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地址:传真:签字:邮编:电话: 附件8-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小姐,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单位: (盖章)附:代表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主营(产):兼营(产):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主营(产):兼营(产):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8-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及参加项目谈判,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单位盖章: 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移动电话:传真: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置一份按“投标人须知”要求单独密封。2、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8-4经营业绩证明材料格式经营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合同金额签订时间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 附件9.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格式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致:东莞市石碣镇政府采购中心:本单位已按 项目 包(采购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于年月日前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帐户(帐户名称:,帐号 ,开户银行: )。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汇出时间:年月日;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元),汇款帐户名称:(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户名) 帐号:(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号) 开 户银 行:(银行 分行 支行 )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单位公章)年 月 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附:我方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与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一同密封装入开标文件,开标文件单独提交。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应于开标文件中附上保函原件,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保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