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统计业务外网招标公告

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统计业务外网招标公告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 吉林省统计局(本级) 吉林省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统计业务外网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2013 年5月9日)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的要求,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现对 吉林省统计局(本级) 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货物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

货物名称:国际互联网线路资源 采购预算:人民币150万元整

数量及数量单位:100M*2条

详细配置和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本次招标统一要求按光纤接入模式,投标方自行制订投标方案,并在标书中有详细的方案设计。

(2)投标方提供至少24个公网IP地址供吉林省统计局使用。

(3)投标方负责互联网线路、设备的维护工作。

(4)投标方提供线路资源(100M*2条)、光端机设备(1台)、协议转换设备(1台),以上线路资源、设备租用给发包方,并提供互联网以太网接口。以上计入谈判总报价中。

(5)投标方在自有城域网中设立下载服务器,供统计局下载测速,测试速度不低于理论值的85%。

执行的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质量保证期:3年

售后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3年。

(1)本服务项目不允许投标方转包。

(2)中标方必须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服务。本项目实施地点为吉林省统计局中心机房(长春市新发路576号)。

(3)遵守吉林省统计局的保密规定,不向其他公司等第三方泄漏我局的技术资料、技术方案和地址类信息,否则我局有权追究公司的责任。

(4)现场调试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局管理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该员工所在公司负责。

(5)中标方在实施完毕后需提供相应文档,包括实施方案、网点档案等。

(6)投标方提供的服务应满足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质量标准》,保证发包方在服务期内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

(7)中标方成立业务响应中心,由专业人员为我局用户提供服务。

(8)提供故障申告电话,7*24小时受理我方的故障申告,因中标方线路因素导致的障碍申告,普通障碍处理时间在4小时内,复杂障碍处理时间在16小时内。

(9)对于非通讯商线路因素出现的申告,中标方负责配合用户排查,为我局用户提供标准的线路测试报告,供我局尽早确定障碍点,做出及时处理。

(10)定期对我局机房提供巡检服务,做到提前建议,将不符合规范的事宜与我局及时沟通,减少出现障碍的因素。

(11)服务期内需提供光端设备及协议转换设备的备件(免费)。

(12)中标方的线路和设备实施完毕后,需向发包方提供不干胶标签进行标识。

2、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1 3年 5月13日起至201 3年 5月 16日止。

3、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公章,下同)向本中心提交申请。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的,请务必在发送传真文件的同时,以快递方式或者当面交接的方式递交申请书原件,并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1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以确保本中心能够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收到。

4、超过上述第3条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者虽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但没有提交能够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1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的,将不予接受。

5、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报告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三楼

项目联系人:于艳慧

电话: ********

传真:0431- ********

邮政编码:130051

网 址:www.jlszfc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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