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银高速公路泰宁服务区汽修招标公告1

福银高速公路泰宁服务区汽修招标公告1

一、标的内容

1.1.招商标的:泰宁服务区位于G40福银高速公路三明段,权属于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泰宁服务区2020年日均断面车流量均7421辆。根据服务区行业管理要求,为做好高速公路过往车辆行车安全服务保障,拟设置汽修间。泰宁服务区AB区汽修间面积共计约为660平方米。

1.2.风险提示

1.2.1. 招商标的建筑面积以实地移交为准,若实际建筑面积与挂牌面积略有微小偏差,不对管理费进行调整。

1.2.2. 承包申请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承包申请人已经充分了解上述招商标的的瑕疵,并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并承包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竞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1.3.招商底价:年管理费人民币20000元(含税价)。

1.4.经营范围:泰宁服务区内的汽车维修、汽车零配件、轮胎销售、汽车保养等服务,经营范围亦不得超出企业本身资质范围;

1.5.招商期限:5年,具体承包起止日以《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1.6.递增方式:无;

1.7.承包管理费支付方式:每年承包经营期限为一个计付周期,首年度承承包费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其余年度承包费在每一个计付周期开始的十日内付清,具体支付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1.8.履约保证金(押金):承包方在收到招商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2万元,该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到期无违约事项30个工作日内退还;

1.9.有关税费:招商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承包方承担。

1.10.成交结果公示和合同签署

1.10.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组织方和业主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业主方和承包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经营权承包合同》。

1.10.2.公示日期以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www.fjgsgl.com)公示时间为准。承包方应适时关注发布媒介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二、承包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含有与“汽车维修”和“汽车配件销售”密切相关的字样);

2.2取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汽车维修经营许可,经营类别为二类汽车维修以上(含二类)。

2.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法院、银行征信失信名单的(以国家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http://zxgk.court.gov.cn/);

2.4.近2年内未曾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查询为准);

2.5.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为准);

2.6.未被列入高速集团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黑名单的;

2.7.承包申请人近三年不得存在重大经济违法;

2.8.具有从事车辆维修服务行业应达到三年或三年以上管理经验证明(营业执照及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满三年,提供汽修服务项目经营的《租赁合同》或者《承包合同》等相关证明);

2.10.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也不接受转包或分包经营。

三、承包申请人(承包方)须接受的主要招商条件

3.1.承包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我司对其资格、资信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承包申请人资格条件或拟经营用途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竞价活动。

3.2.承包方应参照4S店服务及设施设备标准自行负责汽修服务经营所需设备的购置,须对汽修经营场所形象进行必要的重新装修、标识标牌设置等,并需经发包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涉及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4.承包方应遵守福建省高速公路行业管理规范和服务区内的规章制度。

3.5. 承包方应于合同签订前,将汽车维修、零配件供应、汽车用品等相关业务的价格清单报备至发包方,并在发包方审批后方可施行采用。

3.6. 承包期间,汽修服务的收费标准要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做到公平、合理、实行明码标价,不得乱收费。

3.7. 承包方在经营汽车维修及零配件供应项目时,应当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确认单,双方确认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防止纠纷。

3.8.承包期内,泰宁服务区汽修经营权承包项目的所有安全生产责任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承担。

3.12.承包方应在成交后向组织方支付交易服务费,计费标准详见竞价文件。

3.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承包合同》范本。

3.14.承包方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条件和本项目《承包合同》所有条款。

四、竞价方式:采用书面一次性密封报价,最高价中选。

五、承包申请人报名

5.1.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28日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5.2.承包方资格:只有在相应规定时间前向组织方报名并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承包申请文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承包申请人才具备承包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1万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承包申请人须在2021年4月28日17: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51

5.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承包申请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GSZ-2021-033项目保证金”。

5.4.领取竞价文件

意向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组织方报名获取《竞价文件》,企业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竞价文件》,竞价文件售价200元。获取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号楼5层造价公司办公室。

5.5.递交承包申请文件

在2021年4月29日上午9:30时前由企业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递交承包申请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号楼5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28日。

七、联系方式

业 主 方: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18号

组 织 方: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135*****984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号楼5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修 服务区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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