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院脑瘫儿童康复基地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儿童福利院脑瘫儿童康复基地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湖州市社会福利院湖州市儿童福利院脑瘫儿童康复基地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信息

招标人:湖州市社会福利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天方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沈 联系电话:0572-*******

招标工程名称:湖州市儿童福利院脑瘫儿童康复基地维修工程

招标编号:G(H)2013— 030

招标内容:土建及市政工程

投资估算:约101.56万元

建筑面积:约2000平米

建设地点:湖州市杭长桥南路429号

招标方式:公开 资金来源:自筹

批准部门文号:湖发改社会[2012]257号

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5月9日

开标时间:2013年5月31日14:30

开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凰路800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外地进湖企业参加投标须经备案)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外地进湖拟参加投标项目建造

师须经备案;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

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二、相关文件下载

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下载

2、PDF格式施工图纸


湖州市儿童福利院脑瘫儿童康复基地维修工程招 标 文 件 (资格后审)项目编号:G(H)2013-030 项目名称:湖州市儿童福利院脑瘫儿童康复基地维修工程招标人:湖州市社会福利院(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湖州天方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3 年5月9日目 录招标项目概述 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七、授予合同八、其它第二章合同一、合同协议书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二、商务标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PDF格式)招标项目概述一、招标项目概况湖州市社会福利院投资建设的湖州市儿童福利院脑瘫儿童康复基地维修工程 ,经湖发改社会【2012】257号文批准,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101.56万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委托湖州天方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湖州市儿童福利院脑瘫儿童康复基地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二、工程描述:招标工程项目的类别:本工程按市区一般三类取费;税金按市区计取;(参考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0版)招标范围:湖州市儿童福利院脑瘫儿童康复基地维修工程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共 90日历天工程建设地点:湖州市杭长桥南路429号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14:30。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沈 联系电话:0572-******* 传真:****-*******湖州市社会福利院湖州天方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5月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条款号内容( 规定、要求 )11.1工程名称:湖州市儿童福利院脑瘫儿童康复基地维修工程建设地点:湖州市杭长桥南路429号投资估价:约101.56万元要求质量标准:合格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3.3要求工期:90日历天33.2招标范围:土建及市政42.1资金来源:自筹516.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光盘1份;(其中资格文件、商务标、信誉标分别包封)64.1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外地进湖企业须经备案)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外地进湖拟参加投标项目建造师须经备案)713.1投标有效期60天(日历天)814.1投标保证金数额:8000元(交纳投标保证金时以本工程项目编号作为工程名称交纳)912.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10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7.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收件人:湖州天方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21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3年5月31日14:301321.1开标时间:2013年 5月31日14:30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1431.1履约保证金:中标造价的 10% 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五章一、总 则1、工程说明 1. 1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1. 2建设单位:湖州市社会福利院1. 3招标代理单位:湖州天方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 4工程项目批准文号:湖发改社会【2012】257号2、资金来源2.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3、招标范围及工期3.1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3.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3.3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3.4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3.5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的,分包内容与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招标人同意。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工程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解释7.1 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hughjs.com)和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http://ztb.huzhou.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2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5月17日前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hughjs.com) “建设工程资格后审投标答疑专区”相应工程栏目中进行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7.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2013年 5月22日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hughjs.com) “建设工程资格后审投标答疑专区”上发布。 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布在相关网站上,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8.5补充通知须报市招投标管理站备案后方可发布在相关网站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部分和信誉部分三部分组成(要求分别包封)10.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概况;(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7)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简历表;(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9)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10)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件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书;(11)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12)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业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13)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企业驻湖分公司营业执照;(14)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15)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席位证;(1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须确保缴款凭证上具有本工程招标编号G(H)2013—017)(17)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除(1)(15)不需提供原件,其余均需提供原件核查。提供的原件另纸袋包封。(注:开标当日如遇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三地均有资格后审项目开标且原件中只能提供一份的,投标单位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不在三地区范围内的开标项目,投标单位原件必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10.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3.1投标函;10.3.2 投标函附录;11.3.3投标报价:(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1)封面(投标总价);表4-1※(2)投标报价总说明;表4-2※(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4-3※(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表4-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表4-5※(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表4-5-1(表4-5-2)适用于安装※(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5-1-1(表4-5-2-1)适用于安装※(8)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4-6※(9)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表4-6-1※(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6-1-1※(1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4-7※(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4-8※(13)暂列金额明细表;表4-8-1※(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4-8-2※(15)计日工报价表;表4-8-3※(16)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表4-8-4※(17)主要工日价格表;表4-9※(18)主要材料价格表;表4-10※(19)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表4-11(注:以上带“※”号的投标文件页面必须由电子光盘中的制作软件打印(附带水印码,无水印码的或水印码不完全一致的以无效标处理)。没有带“*”的表格请投标人自行制作(不需水印码)。其中第(6)、(7)、(9)、(10)项可以不提供书面文档,待中标后提供。10.3.4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0.4信誉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科技进步水平; (2)工程质量奖项; (3)工程安全奖项; 以上详细内容参照《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函[2011]6号附件3进行投标,所有奖项必须提供证书、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三项缺项不予以评分。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1.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售的电子招标光盘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投标报价;11.3投标人编制的商务标电子标书,必须是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电子招标光盘生成的电子投标光盘。投标人必须将最后一次刻录的电子投标光盘打印为书面投标文件(书面文档必须是最后一次刻录的电子文档版本的书面形式。即:如果要重新刻录电子标书到光盘,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已经打印的书面投标文件均作废,必须重新打印)。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中水印码必须与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上的水印码一致;11.4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中商务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商务标格式不完全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中商务标格式为准。1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使用的商务标电子光盘因无法刻录或损坏,必须及时到发售光盘处重新购买,自行更换光盘或与招标人发售的湖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不一致的,招标人将一律不予接收。11.6电子光盘发售时间及地点在“投标答疑专区”公布。12、投标报价1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方式。由招标人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以监理工程师签证、招标人认可的,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结算与支付。12.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的规定,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自身情况,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浙江省颁布的“计价依据”以及指引进行编制。12.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方案和一次性降价,所有降价均应体现在综合单价中。12.5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依据,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均不能更改,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2.6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和安全施工费组成,其费率的取值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执行。12.7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检验试验费费率的取值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执行。12.8规费、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执行。12.9投标人的投标材料价格,除暂定价材料及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外,均由各投标人根据各自的市场采购价格,考虑市场变化因素自行确定或参考《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4期计取。竣工结算时按湖建发[2012]76号文件调整;12.10投标人的投标人工费,由各投标人根据市场人工价格或参考《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3期市场人工信息价计取。竣工结算时按湖建发[2012]76号文件调整;12.1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常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主要材料价格按《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4期,暂定价材料价格按暂定价材料清单中相应价格计取,其他无价材料按市场价格计取;人工费按《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 3期的人工市场信息价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根据工程施工环境、工程类别,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的中间值计取。规费、税金按规定计取,规费中意外伤害保险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按湖造价[2010] 14号执行。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在“投标答疑专区”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经核算发现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偏差在2%以上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不署名的形式发传真提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2.12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2.13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12.14投标人在制作电子光盘时,工程说明中必须注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等级和企业资质等级。12.15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应以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载明的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网上发布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额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人将汇款证明作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依据(可以采用网银或电汇方式)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投标;14.2.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汇入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帐户名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帐号:****************2363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州市中支行14.2.2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做为工程名称汇出(须确保缴纳凭证上体现本工程项目编号),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中不得体现本项目工程名称,否则按废标处理。14.3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后,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4.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4.4.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修正投标报价;14.4.2投标人无正当理由退出投标的;14.4.3评标委员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4.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3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16.2投标文件外包封应使用统一外包封袋,并按其印刷格式填写、盖章,密封。如不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注明标志和填写清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6.3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标电子标书(即电子投标光盘)外包封必须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及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放入商务标正本封袋内。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7.2招标人在接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上的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对拒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7.3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认投标文件(或投标补充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识、投标合同段、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书面凭证。只有取得签收凭证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开标。1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8.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18.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8.4招标人需延长投标截止日期须报市招投标管理站备案。19、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0、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0.3根据本须知第14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21、开标21.1招标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身份证、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也必须到场并出具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和B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或未带证件的将视为自动弃权;21.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招标人和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各自的投标文件上签字认可。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当众启封开标,先开资格文件,再开商务标,最后开信誉标。招标人做好相应的开标记录,投标人做好确认签字。21.3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1.1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六、评标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竞争优选为原则;22.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工作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3.1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23.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23.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3.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23.1.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3.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3.1.6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23.1.7投标文件活页装订的;未加盖连续页码,中间有插页、缺页的;23.2经初步评审后,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中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办法,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3.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5.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1.3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原投标报价的,以原投标报价为准;低于原投标报价的,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25.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6.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6.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6.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6.5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合同授予标准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6.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9、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0、中标通知书30.1确定招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30.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份;30.3中标人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目为中标造价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30%;工期履约保证金:20%;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30%;安全无死亡履约保证金:10%;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10%。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1.2为取得履约保证金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32、合同签订3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2 招标人如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3 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2.5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八、其他1、选定中标人后,将在湖州建设信息网和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如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除取消中标资格外,业主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建议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3、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到位率每月应达到90%以上,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不到位,处1000元/天的违约金并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4、若项目管理不到位,以致发生劳动力缺乏或机械不到位、技术力量不足等情况,造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达不到业主、监理及合同等要求,由业主或监理视情况处以300-1000元/次的违约金。5、 以上两项一旦发生,将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由业主现场管理人员确认后直接扣除,不再返回。引起其他不良后果的将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处理。6、 在节日、省市重大活动及业主认为必要的期间内,需对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有一定的要求,投标人应服从并按要求完成任务,相应的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生后不再单独计价。7、 本次招标,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安全防护、卫生环保、文明施工、沿线交通保障、二次进场等费用,该费用列入相应措施费。8、根据业主招标文件要求各投标单位对本招标项目,依据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方案对措施项目自主报价。措施项目清单中内容仅为业主的指引,投标单位应结合图纸、现场等进行报价,施工范围不增加则不作调整。9、承包人的雇员及设备的保险等保险取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10、若因自身原因给周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其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11、为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项目组主要成员(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12、其他事项请参照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答疑。第二章 施工合同第一、二部分 合同协议书及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询标纪要及承诺书;(5)招标文件及投标疑问回复;(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投标书及其附件;(8)工程报价单;(9)图纸;(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1)工程量清单。二、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工期完成。如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引起延期承诺工期,承包人则按每延期一天承担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三、安全施工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四、工程价款及调整1、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工作量所包括的风险及湖建发[2012] 76号文件关于人工、材料价格风险的约定。(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4)、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工程设计变更及联系单签证; 2、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的调整。(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分部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 ②设计变更引起新增清单项目或取消原有项目。(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②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计价规范”和本省“计价依据”等要求进行列项、计量。3、单价的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在合同约定的幅度内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除特大型工程外,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对原价格重新组价,或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4、措施项目费调整除非施工图范围增加或减少,否则不调整技术措施费。五、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正式合同签订7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预付款作为工程备料款,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为其总费用的60% 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当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一次性扣回。 六、工程量确认:承包方应在每月25日前(节假日则向后顺延)向招标方监理工程师和投资方工程主管报送当月施工(完成情况及下月计划)进度表和工程进度申报单。七、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作为工程备料款,当实际支付款达到工程合同价款的50%时,预付款一次性扣回。工程款招标人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且质量合格的前提下)总造价的60%予以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5%(包含剩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其余款项待竣工决算审计核实,双方确认后(除预留决算审核后造价的5%为保修款外)一年内支付。5%的保修款按浙建建(2011)61号文件规定支付返还。在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相应额度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价款。本工程结算审计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审计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实施,审计基本收费及追加费由承包人支付,并由发包人负责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代扣,如为国家审计直接审核,审计基本收费及追加费按国家审计规定费率执行。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审计单位无法出具审计报告的,发包人付款期顺延(不计息)。承包人必须按月全额支付民工工资,并且发包人有监督的权利。如承包人未按规定兑现,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该费用,用于直接支付民工工资,并扣罚双倍的费用。”八、材料供应;(1)承包方采购的材料都必须经发包方质量管理代表、监理工程师及设计方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场,并开具质保检验单。任何材料在工厂或采集地,经承包方自检后,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运到工地后在使用前经监理工程师在工地现场检验不合格的,这些材料仍可被拒绝使用,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承包方拒绝更换的,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承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2)发包方有权在项目施工中对材料、设备等进行数量、规格或品种的调整,其产生的施工单位利润变化和其他风险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对发包方的上述要求,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包方在发包方规定时间内拒绝调整的,发包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方也可以解除合同。(3)承包方要求用别的材料代替合同中指定的材料时,必须向监理工程师递交高于合同指定材料的质量证明,经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替换,承包方不得由此变更提高单价的要求。”九、工程变更: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联系单、业主书面指令、工程洽商纪要、测量记录、现场音像记录资料。十、竣工验收与结算:1、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无约定的结算时参考《浙江省计价规则》(2010版)第七章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2、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外的工程量的结算方式根据报价书中同比例优惠。3、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资料归档的规定56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图、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符合竣工验收的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肆份。当出现因承包人资源投入不足或借故拖延或不办理竣工图、竣工资料时,发包人有权按合同价格的0.5%金额扣缴承包人违约金,并安排人员整理竣工图、竣工资料,为完成该竣工图、竣工资料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有义务汇总发包人所有直接发包或专业分包项目的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同时承包人应积极完成各类奖项的申报工作。此费用综合考虑在总承包服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十一、其它:1、履约保证金于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视履约情况返还;2、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3、承包方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材料的堆放及保持道路的整洁通畅,并服从招标方现场的统一管理。4、承包方对本项目所有分包单位除只收取分包单位中标价的2﹪作为总包管理、配合、服务等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设备采购(如空调、电梯、设备等采购)等部分只收取分包单位中标价的0.3﹪作为总包管理、配合、服务等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并对分包单位的现场施工提供便利条件,分包单位可以免费使用土建单位已有的设备及设施(如配电箱、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等),若向分包单位收取其他费用,在本项目竣工结算时由建设单位全部扣回。本工程中由招标人通过招标平行发包的专业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以下简称“分包商”)均纳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总承包服务费(含管理、配合)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分包商进场后,总承包单位不得额外再向分包商收取该项收费,总承包单位负责为各分包人提供以下条件:4.1总承包单位须对整个工程负责,并承担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及时迅速将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的工程指令(通知、联系单)意见中有涉及分包工程的准确传送给分包商并督促该指令(通知、联系单)意见使其迅速得到执行。4.2总承包单位须对工程的整体进度负责,重点管控影响关键节点施工进度的分包工程(室内精装修、室外总布等)。总承包单位可要求各分包商提供分包工程的详细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进度计划,以便总承包人合理安排整体进度、工序,对施工工序中发生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解决。4.3总承包单位无偿向分包商提供以下必要的技术服务及已在现场设置的施工设施,以便分包商能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完整、准确的定位测量依据等分包单位所需技术资料,按照规范及地方规定做好分项工序交接验收工作;?完成工程范围内的临时道路、围墙等工程,提供分包商能与其共同使用现场的通道及场地,负责提供各分包商(一级)水电接入口,确保负荷满足相关施工要求,水电费用由分包商按实另行支付。?向分包商提供工地内已有的并能独立使用的脚手架、运输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必要的贮存仓库辅助设施(工人住宿除外),并在不影响总包自身进度情况下在装卸、起吊、安排场地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帮助。?提供合理的施工作业面,做好与各分包商交叉施工中的管理和配合协调工作,合理安排好各分包商之间的交叉配合,做好相关交底工作,因对相关分包商工作安排不合理、不到位造成的返工,致使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总包应承担连带责任。?将分包工程资料纳入总承包单位管理,协调分包工程的资料汇总和整理,并无偿提供满足工程资料归档要求的盖章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各分包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并签署总包意见,承担总包管理责任。4.4总承包人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每个分包人联系,以了解分包人在该分项工程上的特别要求,如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砼浇筑前请有关分包人确认。总承包单位投标报价中已包括第一次补槽费、补洞费、预留洞位置、预埋箱位置和相应的建筑垃圾清理等协助费用,包括第一次在预埋时模板开洞对总承包单位造成的模板损耗费用,如因分包单位原因发生再次补槽、补洞现象、返工开洞现象,以上所需费用在监理工程师的协调下书面按实确认后向分包单位收取,在此协调过程中,总承包单位应服从监理工程师核定的金额;4.5总承包人应交的各种规费及其它费用分摊已包含在服务费中,不得再向分包单位另行收取,如:与市政、市容、环保、保险、交通、治安、绿化、卫生、工程所在地等方面所发生的各种费用;4.6负责对已完工的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以防损失,并采取适当的防火、防水、防风、防雨、防盗等措施。如因总承包单位未采取相应措施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由总承包单位照价赔偿;如总承包单位已采取措施但因不可抗力或因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上述责任的界定由总、分包以及相关单位共同书面确认。4.7本工程中由行政事业(指“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广电局”等)下属专业单位从事的电信工程、网络接入工程、市政公用水、电接入工程等此类工程发包人不提供总包服务费,由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总价中考虑为完成此类工作总包需提供必要的配合,总承包单位应完成此类工程中的洞口修补及配合工作,该费用由总承包单位在措施费中予以考虑,未考虑视作优惠。4.8总包应对现场整体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确保场地安全、卫生满足相关要求,负责监督、指导各分包单位相关工作落实情况。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第四部分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包封面投标文件( 本)项目编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投标书名称:(资格文件或商务部分或信誉部分)投标日期:年月 日 投 标 单 位:(盖 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二、资格文件原件外包封面投标单位: 原件清单:(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拟参加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件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书;(5)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业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6)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7)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席位证(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是(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投标全权代表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____ ___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日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投标申请企业名称企业资质等级企 业 地 址联 系 电 话申请报名工程名称报名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有无行政监管部门在限制期内通报限制投标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正在被公示情况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报名项目负责人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有无行政监管部门在限制期内通报限制投标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正在被公示情况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投 标 申 请企 业 声 明以上内容是本企业市场行为信用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法人签名:(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工程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质量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工程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姓名拟任职务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 程 情 况证书名称证号专业注册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投标申请企业名称企业资质等级企 业 地 址联系电话申请报名工程名称报名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专业类别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情况投 标 申 请企 业 声 明:以上内容是本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法人签名: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日三、商务标部分投 标 函(工程量清单)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的总报价中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我方承诺该项费用将专项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月日开工, 年月日竣工,即 {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的目标为:。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中标造价的 ,计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中: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为%:¥ 万元;工期履约保证金为 %:¥ 万元;项目负责人到位率保证金为 %:¥ 万元;安全无死亡事故保证金为 %:¥ 万元;文明施工保证金为 %:¥万元),并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与贵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承担承包单位的一切义务和责任。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0、项目负责人姓名 ,等级 。企业资质等级 。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投 标 函 附 录序号项 目 内 容约 定 内 容备注1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0)%2施工准备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3误期违约金额( )元/天4误期赔偿费限额合同价款( )%5提前工期奖( )元/天6施工总工期()日历天7质量标准合格8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 )元9.预付款金额合同价款的( )%10预付款保函金额合同价款的( )%11进度款付款时间签发月付款凭证后( )天12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 )天13保修期按国际规定标准执行【表4-1】封面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投 标 人: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总说明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 页共 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1单位工程1.1专业工程1.2专业工程……2单位工程2.1专业工程2.2专业工程合计【表4-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汇总内容计算公式费率(%)金额(元)一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 × 综合单价)其中1.人工费 + 机械费∑(分部分项人工费 + 分部分项机械费)二措施项目费(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按综合单价计算其中2.人工费 + 机械费∑(技措施项目人工费 + 技措施项目机械费)(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按项计算其中3.安全文明施工费(1 + 2) × 费率4.检验试验费(1 + 2) × 费率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1 + 2) × 费率6.夜间施工增加费(1 + 2) × 费率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1 + 2) × 费率8.二次搬运费(1 + 2) × 费率9.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1 + 2) × 费率10.提前竣工增加费(1 + 2) × 费率11.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按相关规定计算三其他项目费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四规费12 + 13 + 1412.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1 + 2) × 费率13.民工工伤保险费(1 + 2) × 费率1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 + 2) × 费率五税金(一 + 二 + 三 + 四) × 费率六建设工程造价一 + 二 + 三 + 四 + 五【表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表4-5-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表4-5-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主材(主材名称、规格)…………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注:本表仅适用于安装工程【表4-5-1-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表4-5-2-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主材计价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注:本表仅适用于安装工程【表4-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表4-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表4-6-1-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表4-7】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2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4夜间施工增加费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6二次搬运费7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限市政)8提前竣工增加费9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合计【表4-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暂估价2.1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合计—注:本表以整体工程为对象进行计算,并列入为主的专业工程。【表4-8-1】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计—【表4-8-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合计—【表4-8-3】计 日 工 报 价 表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编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一人工12人 工 小 计二材料12材 料 小 计三施工机械12施工机械小计合计注:本表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由招标人填写,单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计入投标总价。【表4-8-4】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注:本表项目价值、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费率由投标人自主确定计入投标总价。【表4-9】主要工日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表4-10】主要材料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 注【表4-11】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三、信誉标部分按《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湖政办函[2011]6号附件3要求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1)科技进步水平;(2)工程质量奖项;(3)工程安全奖项;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一、评标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2《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湖政办函[2011]6号二、评标原则2.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评标;2.2、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公开招标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邀请招标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不超过1人,其余为专家评委。专家评委由招标人提前在湖州市建设工程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2.3、参加评标的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招标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2.4、根据招标文件精神,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对整个评标、决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2.5、评标小组人员(以下均简称评委)应按规定的程序评标;2.6、评委在开始评标前,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对于报价特别异常的,由各评委商量决定是否进行实质性的评标;2.7、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按投标须知第25条;2.8、通讯工具管理:在评标期间,每个评委的手机都必须关机;2.9、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评委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2.10、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三、投标资格审查评定投标人资格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要求。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未达到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提供或过期的;(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外地企业无《湖州市区外地企业进湖备案表》的或参加投标的建造师没有备案的;(4)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5)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或在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但在《投标单位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中不如实反映的;(6)交易席位费未交纳的;(7)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未缴纳的;(8)按招标文件第10.2条资格文件内容未提供齐全或漏项的。四、评标分值的组成通过评委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后,最终确定的有效投标标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的商务标评分。评标总分值由商务标部分组成,商务标权重为100%;五、商务标评定分值(100)1、有效标的确定  由投标报价评审85分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详细评审15分组成。在评定商务标分值前,由评标委员会先对商务标初步评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书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进行更改的;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3 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费率的取值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相应费率下限值的;1.4 意外伤害保险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未按湖造价[2010] 14号文规定的相应费率取值的;1.5 规费、税金未《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计取的;1.6 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内容与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或书面投标文件不是在提交的电子文档标书最后一次刻录的光盘基础上打印的文本,并制作成书面投标文件的(即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光盘中水印码与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上的水印码不一致的。);1.7投标人未按电子标书制作软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光盘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录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和无法对电子标书进行评审的;1.8投标人所提供的商务标电子光盘不是招标人统一发售的湖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1.9 商务标投标总价表上未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专业不符合要求或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投标人可委托注册在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必须由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同时必须提供委托协议书,未按要求提供的。1.10 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1.11 凡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8%及以上,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按以上要求进行所有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去除废标后,剩余为有效投标。凡有效投标低于平均报价5%—8%(含5%,不含8%)区间范围的,称为有效低价投标,剩余的统称为有效合理投标。2、投标报价评审区间的确定  以招标人在商务标开标前,当场在下列A、B、C、D、四种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最佳报价:A、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最低值和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次低值两者的平均值;B、有效合理投标的平均值和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最低值两者的平均值;C、有效合理投标的平均值;D、有效合理投标中去除最低值后的平均值。取有效投标与最佳报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9名作为评审区间,进入下一步评审。不足9名时全部进入评审区间。3、投标报价评定进入评审区间的各有效投标与最佳报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K=(有效投标-最佳报价)÷最佳报价×100%  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85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0.1%,在总分上扣0.8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0.1%,在总分上扣0.6分。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以下标准评定:4.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详细评审采用扣分制,扣完为止。4.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详细评审扣分方法如下:4.2.1 评审清单项的选取方法:当工程中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大于100项(含100项)的,在招标控制价的所有分部分项清单中,按分部分项清单合价降序排列,取合价最大的前0.6A项分部分项清单,和去除0.6A项后从剩余分部分项清单中计算机随机抽取0.4A项,总共A项分部分项清单进行详细评审。当工程中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小于100项的,在招标控制价的所有分部分项清单中,按分部分项清单合价降序排列,取合价最大的前A项分部分项清单进行详细评审。A值的确定:当工程中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大于100项(含100项)的,A为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15%;当工程中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小于100项且大于15项的(含15项),A等于15项;当工程中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小于15项的,A等于分部分项清单总项数。  4.2.2平均价的确定:平均价为进入评审区间的各有效投标的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数平均价。如有效投标报价少于4家的(含4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进行算数平均,以计算出平均价;如有效投标报价大于4家的,在每条参与详细评审的分部分项清单的各综合单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进行算数平均,以计算出平均价。4.2.3扣分设置: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高于平均价15%(含15%)或低于平均价15%(含15%)的,每项扣B分。(其中:B=15÷A)。 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按:最终得分=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报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至3人,并按最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应在湖州市建设信息网、湖州市招投标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投标人报价表式应采用国标《GB50500—2008》、《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补充条款执行。2、投标单位在本工程商务投标报价时按规定格式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页上应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其它按规定格式要求不变,未按规定的专业、内容填写、签字、盖章的,按废标处理。3、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投标人可委托注册在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但须提供委托协议书,否则按废标处理。4、工程量清单附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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