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等5条公路建设勘测定界及权属登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等5条公路建设勘测定界及权属登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B-ZC-2021-05
项目名称: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等5条公路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及权属登记技术服务
采购预算:87.5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6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服务内容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第一标段 | 勘测定界及权属登记技术服务 | 2 | 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约58公里;省道205线西安至关庄段,约50公里。以上2条公路建设项目的勘测定界及权属登记技术服务 | 432000 | |
第二标段 | 3 | 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约51公里;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约14公里;省道103线新营至袁河段,约15公里。以上3条公路建设项目的勘测定界及权属登记技术服务 | 364000 | ||
数量合计 | 5 | 预算合计 | 796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提供的完整资料之日起2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 提供2020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5 提供2020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电子证明打印件(内容应包含单位名称、参保(或缴费)信息、电子印章和日期等);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备测绘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专业范围需包含线路与桥隧测量),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次磋商供应商可同时报名2个标段,只能中取1个标段。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4-08至2021-04-14 18: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08日至2021年04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邮箱********66@qq.com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领取磋商文件。(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直接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上需准确填写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及qq邮箱),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截图打印件,全部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4-21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610会议室(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五、开启
时间:2021-04-21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610会议室(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757办公室
联系方式:曹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马海燕、蔡园****-*******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曹炜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海燕、蔡园
电话:****-*******
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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