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源等二个村垦造耕地施工招标公告
丁源等二个村垦造耕地施工招标公告
龙泉市上垟镇丁源等二个村垦造耕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龙泉市上垟镇丁源等二个村垦造耕地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泉市上垟镇人民政府,项目前期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决定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造价约179万元。
2.2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龙泉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4.1 请于2013年5月14日上班时间,至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报名室(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所需提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若委托代理的,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企业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介绍信;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若为项目经理的应提供工作手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7、投标人的受委托人参加投标活动应提供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总经理是受托人的可不提供,未提供缴纳凭证原件的,应被拒绝参加投标;8、以上所需资料报名时应提供复印件一份且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伍佰元整、交易席位费肆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以上三项费用采用电汇或转帐(转帐仅限于本地企业)一次性交纳。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交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5.2投标人应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交易席位费、招标文件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以到帐为准)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帐户,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帐 号:2010 0001 5301 603
6. 其他
6.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项目政策处理所带来的风险。
6.2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
6.3拒绝在地(市)级及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的企业或建造师参加投标。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劲松 电话:138*****319 吴 娟 电话:****-*******
龙泉市上垟镇人民政府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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