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省道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朝阳市境内)招标公告
2021年国省道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朝阳市境内)招标公告
【发布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发布时间 :2021-04-08】【浏览:次】 【我要打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朝阳市2021年国省道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朝阳市境内)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朝阳市黄土坎西桥等中小桥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1】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朝阳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朝阳市境内。
2.2工程概况:赤锦线牦牛沟桥29.6米拆除重建,桩号:K135+503; 郑家沟桥29.6米拆除重建,桩号:K139+199(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桥梁拆除重建工程。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21年4月29日,竣工日期为2021年7月30日,共计92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3.资格条件3.1.1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20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若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1.3企业业绩:
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工程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桥梁新建或改建项目。
3.1.4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3.1.5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持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⑤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并提供被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⑥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0年度财务报告未出则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⑦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承诺书;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承诺书;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承诺书;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信用报告;⑧近五年类似施工业绩证明(证明材料为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网站(http://glxy.mot.gov.cn/)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⑨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项目总工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两套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密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7. 联系方式招标人:朝阳市公路管理处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1段78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5楼-省委正门斜对面
邮编: 110001
联系人:史宇亮
电话:024- 23601220
传真:024- 23229123
2021年4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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