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交巴士香洲总站站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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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定性评审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分类编号:SJ-XC版本编号:2020-01生效日期:2020-03-01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标准文本(适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制二〇二〇年七月第 1 页/共 72 页标准文本使用说明1.标准文本由《专用条款》、《要素与规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通用条款》、《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共七个部分组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www.zhzgj.gov.cn/ ” 或 “ 珠 海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http://ggzy.zhuhai.gov.cn/”下载。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表示,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表示。3.“[ ]”及“ ”为填写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及“ ”。4.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有权随时对标准文本的内容进行更新和调整,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前,务必下载最新版本,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5.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对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6.本标准文本适用于使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招标项目,标准文本中所称交易系统均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第 2 页/共 72 页珠海公交巴士香洲总站站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人(法人公章):珠海保盛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 广东创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2021 年 4 月 6 日第 3 页/共 72 页招标文件目录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3.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保证金5.投标资格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7.评标8.定标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10.招标议程安排11.投标有效期限12.投标费用13.投标文件14.各类人员组成15.投标报价16.承包合同17.签订合同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9.废除中标20.附件列表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二、要素与规则1.资格审查要素表2.技术标评标要素表3.经济标评标要素表4.业绩信誉要素表5.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6.部分推荐入围标决规则7.较低价排序法规则8.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9.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10.分组选取法规则11.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12.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13.集体议事法规则14.竞争性磋商法规则三、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2.拒绝投标的情形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4.围标串标的情形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四、通用条款1.总则第 4 页/共 72 页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3.设计合同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5.招标议程安排6.投标有效期限7.投标资格8.投标费用9.投标保证金10.投标报价11.投标文件12.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13.细微偏差修正14.资格审查委员会15.评标委员会16.定标委员会17.开标、评标、定标、中标18.签订合同19.废除中标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1.开标2.资格审查3.评标环节入围会4.评标5.定标六、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七、招标文件附件第 5 页/共 72 页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1.1 招 标 条 件珠海公交巴士香洲总站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批复,项目代码:2020-440402-54-03-06821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珠海公交巴士香洲总站站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1.2 招 标 人名 称:[珠海保盛控股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珠海保税区国际贸易展示中心 1402 室]邮政编码:[519000]联 系 人:[罗经理]联系电话:[137*****130]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广东创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 4 号中立信大厦 407 室]邮政编码:[519000]联 系 人:[张鑫]联系电话:[134*****777] 传真:[ ]电子邮件:[*******@163.com] 网址:[ ]1.4 项 目 名 称 [珠海公交巴士香洲总站站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5 项 目 地 址 [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办紫荆路东侧]1.6 项 目 类 别■房屋建筑/□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工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其他[ ]。1.7 项 目 概 况本项目为珠海公交巴士香洲总站站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是对目前香洲总站一层的临时车棚改造设计为二层钢建结构含候车厅、一二楼商业的临时性综合小楼,能同时满足公交总站枢纽的功能需求,和服务等候人群商业需求。1.8 招 标 内 容本项目为珠海公交巴士香洲总站站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是对目前香洲总站一层的临时车棚改造设计为二层钢建结构含候车厅、一二楼商业的临时性综合小楼,能同时满足公交总站枢纽的功能需求,和服务等候人群商业需求。项目总用地面积12379.40m2,总建筑面积 1892.45m2。建设内容二层钢建结构临时综合楼,功能布局包含等候大厅、指挥调度办公室、商业、公厕等设施。1.9 招 标 金 额■暂定[10,000,000.00]元。□其它事项:[ ]。2.0使 用 财 政 性资 金□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占总投资的[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2.1 资金到位情况 ■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1.10预 算 和最高投标限价编 制 单 位[ ]第 6 页/共 72 页1 . 1 1项 目 招 标阶 段 内 容□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设计咨询■施工配合服务■其他说明:[珠海公交巴士香洲总站站台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是对目前香洲总站一层的临时车棚改造设计为二层钢建结构含候车厅、一二楼商业的临时性综合小楼,能同时满足公交总站枢纽的功能需求,和服务等候人群商业需求。项目总用地面积12379.40m2,总建筑面积 1892.45m2。建设内容二层钢建结构临时综合楼,功能布局包含等候大厅、指挥调度办公室、商业、公厕等设施]1 . 1 2可提供查阅的相 关 资 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规划设计要求。■地形图。□建设用地红(蓝)线图。□项目位置示意图。□地质资料。□水文资料。□勘察文件。□其他:[ ]1 . 1 3 项目设计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附件《设计任务书》及附件《勘察任务书》。□其他说明:[ ]1 . 1 4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必须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各标段评标顺序为[ ]。投了多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如果已中一个标段的,不再参与其它标段定标。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 3 个的,按本章第 18.1 项规定执行。□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必须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但每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项目负责人。□其它事项:[ ]。1.15 招 标 次 数 ■本项目为第[ 1 ]次招标。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2.1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2.1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自行招标。第 7 页/共 72 页3.最高投标限价3.1 最高投标限价□[ ]元■费率报价[≤100]%。■其它事项:[工程总承包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费,其中:1. 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000 万元,采用费率报价,报价上限≤[100]%;2.上述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费按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造价为基数计算。]4.投标保证金4.1投 标 保 证 金金 额[200,000.00]元。4.2投 标 保 证 金提 供 方 式■提供方式:■现金/■纸质保函/■电子保函/□其它方式[ ]。■保函类型:■银行保函(采用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格式,□必须/■非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所在的网点或其上一级银行 机 构 出 具 ) / ■ 担 保 公 司 保 函 / ■ 投 标 保 险 。■其它事项:[1、投标人任选以上一种方式缴纳保证金。2、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提交的保函类型任选其一。3、若采用纸质保函中银行保函类型提交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格式提交。4、采用纸质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3.1 项要求封装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招标人。同时,投标人应当将纸质保函彩色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5、采用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6、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标信通 APP 的提示操作提交给交易中心。7、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8、各投标人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huhai.gov.cn/)中《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的通知》珠公共资源[2014]14 号的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5.投标资格5.1投 标 人资 格 条 件■非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及许可: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或者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第 8 页/共 72 页(以上资质证书及许可证均须在有效期内)。■接受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二家(含二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持有合法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或者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以上资质均须在有效期内)。■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具有独立资质、联合体协办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它事项:[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5.2 拒绝投标情形除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2 项规定外,招标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为[ ]部门公布的最低等级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珠海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其它事项:[ ]5.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报名之后,由资格第 9 页/共 72 页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其它事项:[ ]。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6.1入围评标环节投 标 人 数 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招标人采取本章第 6.2至 6.4 项规定方式选取[10]名(10 至 20 名)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其它事项:[ ]。6.2 部分推荐入围■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直接推荐[3]名(不大于 5 名且不大于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的 30%)。票决规则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其它事项:[ ]。6.3 价格竞争方式□较低价排序法:修整参数 T 值为[ ]%(0 至 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较低价排序法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一:修整参数 T 值为[ 5 ]%(0 至 20%),基准价下浮率为 P 值[ 3 ]%(1%至 5%),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二:修整参数 T 值为[ ]%(0 至 20%),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其它事项:[ ]。6.4信用评价等级应 用 方 式■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直接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 6.3 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按照排名由前至后选择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平台为:□珠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发布平台。□[ ]平台。□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为:□分级选取法。分级入围次数为[ ](等于接受投标的信用等级数量),各级入围投标人数量为第一轮[ ]名,第二轮[ ]名,第三轮[ ]名,第四轮[ ]名(各轮入围投标人数量之和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人数,各轮入围名额应相对平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分级选取法规则》□其它事项:[ ]。7.评标7.1 评 标 内 容■技术标。■经济标。□其它事项:[ ]。8.定标第 10 页/共 72 页8.1 定 标 方 法□价格竞争定标法(较低价法):修整参数 T值为[ ]%(0至 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第 N 低价法):N为[ ](不大于 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直接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逐轮淘汰法/□其它[ ]。□集体议事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集体议事法规则》。□竞争性磋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法规则》。候选投标人数量为[ ]名(大于 3 名)。磋商内容为□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其它[ ],第一轮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第二轮票决规则为逐轮淘汰法。□其它事项:[ ]。8.2考 察 、 质询 、 清 标■定标前招标人不组织考察、质询、清标。□评标后定标前招标人将所有对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进行□考察/□质询/□清标(可多选),内容为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其它事项:[ ]。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9.1 招 标 公 告■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在[ ]发布。■其它事项[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为准。]10.招标议程安排10.1 招标议程安排■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招标议程安排表》。□其它事项:[ ]。11.投标有效期限11.1 投标有效期限■投标截止之后□30 天/□60 天/■90 天/□[ ]天。□其它事项:[ ]。12.投标费用12.1招 标 代 理服 务 费 用■[65000]元。□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收费标准计取]。12.2 其 他 费 用□[ ]元。□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第 11 页/共 72 页□其它事项:[ ]。13.投标文件13.1投标文件组成份 数 及 包 装■投标报价。(直接在交易系统中填写并加密)■投标保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仅以适用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其它事项:[除以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为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外,其它投标文件均为电子文档]。13.2 格 式 要 求■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白色封面。■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其它事项:[ ]。13.3 投 标 报 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金额必须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一致。13.4 资格函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13.5 技术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技术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13.6 经济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经济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13.7业绩信誉标书内 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评标过程不作评审,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作业绩信誉标书要求。□其它事项:[ ]。14.各类人员组成14.1招 标 人工 作 人 员■招标人工作人员由[ 4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1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3 ]名。□其它事项:[ ]。14.2 招 标 人 监 督小 组■招标人监督小组由[2]名(不少于 2 名)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14.3资 格 审 查委 员 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由[5]名(一般项目为三人以上单数,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为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5]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名(一般项目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委派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其它事项:[ ]。14.4 评 标 委 员 会■评标委员会由[5]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第 12 页/共 72 页14.5 定 标 委 员 会■定标委员会由[5]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本项目不组织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适用价格竞争定标法)□其它事项:[ ]。15.投标报价15.1 投标报价方式□工程设计费:项目设计收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所载标准乘以中标费率计算,其中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 ],附加调整系数取[ ]。暂定价为[ ]元。□其它方式:[ ]。■其它事项:[1、设计收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文的规定计取。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2、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000 万元,采用费率报价,报价上限≤[100]%。注: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报价函》的格式填报,设计、施工投标报价须统一报一个费率。]15.2 成 本 参 考 线□使用[ ]部门公布的成本参考价。□投标总价成本参考线为[ ]元。□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本参考线》。■不设成本参考线。□其它事项:[ ]。15.3 项 目 措 施 费□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措施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以“项”列清单报价。□由于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产生的其他措施项目费,按照[ ]结算。■其它事项:[1、如无有效设计变更,措施项目费不予调整,投标人漏报或少报,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之内而不予支付。2、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措施费增减,按照合同有关约定执行]。15.4 暂 列 金 额□按照[ ]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其它事项:[ ]。15.5 暂 估 价□按照[ ]元报价。□暂估价使用范围:[ ]。□暂估价部分发包方式:□由中标人发包/□由招标人发包/□其第 13 页/共 72 页它方式[ ]。暂估价部分预算金额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属于应当招标范围的,应当通过招标进行发包。15.6 计算误差风险□投标人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计算错误的应当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10 ]天或在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共同认可的时间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一旦中标,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单项/□累计在+[ 3 ]%(含本数,≤3)或-[ 3 ]%(含本数,≤3)之内的不予调整。16.承包合同16.1 合 同 文 本□使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广东省建设厅监制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它事项:[ ]。16.2 承 包 方 式□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其它事项:[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全部工作,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审定后所确定的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16.3 分 包 规 定■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分包。□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分包条件:[ ]。□其它事项:[ ]。16.4项目管理机构要 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8.1 条要求且与中标项目负责人一致,其他人员由中标人根据实际施工需要自行安排,且满足粤建管字[2004]10 号文及珠规建建[2010]48 号文等有关规定]。■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第 14 页/共 72 页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条件:[ ]。■其它事项:[按照珠规建招[2010]7 号文的规定,“中标后更换本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本施工项目负责人更换备案之日起一年内,被更换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参加在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投标。”]。16.5主要机械设备要 求□[(说明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指标、数量)]。■其它事项:[中标人根据实际施工需要及招标人、监理人的要求配备机械设备。]16.6 工 期 要 求■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后[ 360 ]天。□措施: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提前[ ]天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每拖延[ ]天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1、因中标人原因,按施工合同工期约定一旦出现工期拖延,工程每延误一天,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 5000 元/天违约金,累加计算,总计不超过合同价 5%。因中标人原因延误超过 30 天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场,已完成的合格工作量按实结算。因政策性原因,由招标人发出停工通知的,停工期间不支付工地看护费用及其他任何经济补偿,施工工期须甲方确认后予以顺延。工期顺延条件按合同约定。2、工程竣工后必须十日内做好清场工作并退出,30 天内拆除本工程施工相关的所有临建设施,超过 30 天未拆除的,一次性罚款 20000元,且招标人有权委托相关单位按照违章设施进行拆除,相关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6.7工 程 质 量要 求 及 目 标■要求:合格。■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目标:争创[ ]优良样板工程。□措施:达到质量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1、如果不能达到质量要求而返工,中标人应无条件完全承担相关费用;2、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中标第 15 页/共 72 页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3、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而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通报处罚的每次罚款5000 元,勒令停工的每次罚款 1万元]。16.8安 全 生 产文 明 施 工要 求 及 目 标■要求:合格。■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目标:争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措施: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1、如果不能达到要求而返工,中标人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2、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发生质量事故而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每次支付 1 万元违约金,如情节严重,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16.9材料设备性能及 使 用 要 求■主要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具有检验资格的部门检验合格之后方可使用。■更换空心格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之后方可使用。■辅助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其它事项:[ ]。16.10设 计 以 及主 要 材 料及 设 备 变 更■招标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予以执行。□更换实心格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变更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其它事项[ ]。16.11 承 包 风 险■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由于项目终止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项目终止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第 16 页/共 72 页■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支付费用,由于工程规模缩减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工程规模缩减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恶劣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0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100 ]%。□由于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三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超过索赔限额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的实际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材料价格上涨[3] %(≤5)(含本数)或材料价格下降[ 3 ]% (≤5)(含本数)□机械使用费上涨[ ] %(≤10)(含本数)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10)(含本数)之内的部分,招标人将不予调整。■其它事项:[1、因使用定额引起的造价问题,不得向建设单位索偿,由投标人/中标单位自行在投标报价中考虑。2、其它风险包括停水、停电、台风、洪水、潮水、暴雨等和本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中的投标报价风险。3、承包人中标后,必须在签订合同后十天内购买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如果承包人未购买,承包人承担和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4、1)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增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变更(重大变更除外)或工程商洽,以上只调整实体工程,对应的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调整。2)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的,按实调整。3)重复计算的,按实调整。4)若发生重大变更措施费对应调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重大变更:①涉及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规范、重大方案等与既定设计或合同发生变化的变更;②与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审查意见不一致的变更;5、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事故的处理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一个合格承建商所应预见的各种风险]。16.12 支 付 担 保□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16.13 履 约 担 保 ■担保金额:中标价格的[10]%(不大于 10%)第 17 页/共 72 页■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担保公司保函/其它[ ]。■其它事项:[1.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足额有效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合同约定内容(不含保修阶段)履行完毕之前应完全有效。2.中标人开具的履约保函必须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之一或招标人认可的担保公司开具且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履约保函须为不可撤销、无条件支付履约保函。3.在收到已生效的履约担保之前,招标人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款项。中标人不能按照本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弥补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招标人确认后,由中标人申请,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 3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有未决、索偿事宜除外)履约担保。5.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6.14造 价 调 整条 件 及 范 围□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单项/□累计超过+[ 3 ]%(不含本数)或-[ 3 ]%(不含本数)的,调整超过的部分。■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工程商洽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材料价格上涨[ 3 ] %(≤5)(含本数)或材料价格下降[ 3 ]% (≤5)(含本数),调整超过的部分。□机械使用费上涨[ ] %(≤10)(含本数)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10)(含本数)调整超过的部分。□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参照合同履行期与基准日期珠海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参考价对比的价差调整人工单价。■其他事项:[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现场签证及工程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根据珠海市相关规定,经招标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予以调整。2、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承包合同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范围之内不予调整]。第 18 页/共 72 页16.15 造价调整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的综合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相对预算降幅=(预算价-中标价格-不可竞争费用)/(预算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中标降幅=(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格-不可竞争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计算,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计算。□本工程属于政府投资项目,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或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其它事项:[工程设计费的计取及结算方式:1、工程设计收费按 2002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的基本设计收费部分作为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即: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设计费中标费率,中标人的报价为中标费率。2、工程复杂程度按Ⅱ级计算,实际情况不同也不调整。3、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设计费中标费率。4、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5、本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中的建安工程费为计费额计算的设计服务费,本工程设计费基价计费额在设计工作全部完成的情况下,按施工图中全部工程量、不分专业统一计算。6、中标人的设计费率报价为中标费率。7、如若未能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招标人将根据其完成工作量按招标文件中的设计费支付对应比例进行结算,如若需签订设计补充合同,须按本招标文件设计费计算原则执行。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款的计取及结算方式:1、最终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格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施工总承包合同暂定价×中标费率)和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后的对应预算价(对应预算价指建安工程费)两者价格中的低者作为承包合同价。如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发包范围中第 19 页/共 72 页应该有的,均应由承包人负责补上,且不再增加合同价格。清单中未执行的内容,结算时扣减此部分。2、施工总承包合同结算价:采用清单计价模式,套用广东省综合定额、广东省及珠海市工程取费文件、珠海市相关标准文件规定计量计价后乘以中标费率,最终施工总承包结算价经政府终审部门审定,且不超过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复概算中建安费。3、造价调整按照工程施工总承包价的计算原则进行调整。4、工程量清单未列项目主要材料价格按预算编制当期的《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中档价计算,未列的材料,选择参考当地的工程同期信息价,若当地的同期信息价未列明,则根据项目所在地由近及远的原则依次选择珠三角其他城市的同期信息价,如其他珠三角城市的同期信息价也未列明,则由造价咨询单位组织询价,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四方共同确认。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它项目费不在造价调整范围内。5、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增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变更(重大变更除外)或工程商洽,以上只调整实体工程,对应的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调整。7、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的,按实调整。8、重复计算的,按实调整。9、若发生重大变更措施费对应调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重大变更:①涉及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规范、重大方案等与既定设计或合同发生变化的变更;②与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审查意见不一致的变更]。16.16 合同价款支付1、设计费用(1)合同生效后,支付至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 30%;(2)施工图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及施工图审图单位审查并拿到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后,一次性支付至工程设计费合同暂定价款的80%;(3)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 30 日之内完成设计费结算,支付至结算总价的的 100%[结算总价=招标人确认的工程设计收费总价-招标人确认的扣罚金额]。2、施工费用■预付款:[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且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价第 20 页/共 72 页(扣除暂列金)的 30%。]。■进度款:[每月按进度支付 80%工程款,进场主材经甲方确认可抵作当月进度,预付款每月按比例由甲方扣回,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 80% ]。■结算款:中标人将本项目的有关资料移交办理手续并按程序报送工程竣工结算,结算经审批确定后,由建设单位按工程款核拨程序和审定的结算价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 97%。(中标人提交质量保函的,则结算款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 100%。■保修金:[为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 3%。质量保证金(或质量保函)在保修期(1 年)期满,保修验收合格后的 30 天内返还(无息)]。■其它事项:[1.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的,银行保函必须是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或担保公司发出的保函,且应是招标人可接受的格式。保函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内容、有效期应符合约定、不得限制本工程合同的变更和修改、不得限定争议管辖等。保函有效期为履约保函的期限不少于自保函开立之日起生效至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个日历天止;质量保函的期限为不少于自保函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保修期结束后 28 个日历天为止。2.中标人申请款项时需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相应金额且合法有效的发票]。17.签订合同17.1合 同 签 订时 间 要 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15 天/□30 天/□[ ]天。□其它事项:[ ]。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8.1投标人数量不足 处 理 方 式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本次招标失败,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将该情况公示三个工作日后,若存在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否则,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仅适用非第一次招标的情况)□其它事项:[ ]。第 21 页/共 72 页19.废除中标19.1 废除中标责任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其它事项:[ ]。19.2废 除 中 标处 理 办 法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被废除中标的,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其它事项:[ ]。20.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20.1 说 明 事 项□说明内容:[ ]。□其它事项:[ ]。21.2 … …第 22 页/共 72 页二、要素与规则提示招标人:本章第(一)至(五)节表格中,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要素设置规则》自行设置评审要素。本章第(六)至(十四)节不得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需在招标文件备案前将相关规则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增加新的章节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的相关条款中进行标识。(一)资格审查要素表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1投标保证金保 证 金 金 额符 合 招 标 文件第一章 4.1项要求,提交方 式 符 合 招标 文 件 第 一章 4.2 项和第四章第 9项要求。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交易中心系统到账情况为准;以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外,资格函件中需提供保函彩色扫描件;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无需再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 合 招 标 文件规定格式。授 权 委 托 书有 效 期 不 短于 投 标 有 效期。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独立法人资格符 合 招 标 文件 第 一 章 第5.1 项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4 资质符 合 招 标 文件 第 一 章 第5.1 项要求。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按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各自提供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符 合 招 标 文件 第 一 章 第5.1 项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第 23 页/共 72 页6联合体协议书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 项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交易系统中提供加盖各方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提供协议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仅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7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 项要求。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仅省外企业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8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 项要求。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9投标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10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 中 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1其它不合格情况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囗合格囗不合格资格审查结论: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审查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适用于资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资格函件,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资格函件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3.资格审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一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第 24 页/共 72 页(二)经济标评标要素表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评价等级 不合格原因1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一致。囗合格 囗不合格2 内容格式 内容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3其它不合格情况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囗合格 囗不合格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经济标书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第 25 页/共 72 页(三)技术标评标要素表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1 总体概述对项目总体认识全面深刻,论述完整清晰,总体组织符合实际、总体设计符合规范,总体计划合理,综合措施科学。2 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具有可实施性,总平面布置合理,对现场有充分的调查研究,符合实际,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地域文化元素,具有地域文化特色,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损害,可实施性强。3工程重点难点与技术措施工程重点难点、对应技术措施和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情况。4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提供质量管理体系,针对材料采购、过程控制及检验提供分项措施。5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提供安全管理体系,单位工程安全防护方案以及防护措施。6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提供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技术及管理措施。7工程进度计划与 措 施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包括关键路径、逻辑关系、措施等。8 资源配备计划提供资源配备计划,包括主要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以及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管理措施。第 26 页/共 72 页9 施工现场规划提供总体布置,并能满足技术、质量、维护市政交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需要。10 其它意见 对投标文件的其它意见。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技术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资格函件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第 27 页/共 72 页(四)业绩信誉要素表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要素名称 内容说明 参考证明材料 备注1 类似业绩 过往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情况。合同、验收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不超过三项。主办方及协办方的业绩均可。2 纳税状况 投标人近三年来的纳税状况。 纳税证明 不超过三项。3 项目团队状况 投标人目前团队状况。 项目团队介绍说明4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工作经历身份证,资格证书等备注:1. 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投标人自行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信誉编制业绩信誉标书,投标文件中业绩、信誉数量超过本表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将按规定项数选取投标文件中顺序靠前的的业绩、信誉编入定标资料一览表。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业绩信誉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资格函件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评标委员会不对业绩信誉标书进行评审。3.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第 28 页/共 72 页(五)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考察序号考察要素 具体考察内容 备注1 …… ……2 …… ……质询序号质询要素 质询对象 质询内容 备注1 …… …… ……2 …… …… ……清标序号清标要素 清标内容 备注1 …… ……2 …… ……备注: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8.2 项规定进行考察、质询或清标工作的,考察、质询和清标工作在评标后、定标前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报告。第 29 页/共 72 页(六)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2 项规定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2 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量,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相同数量的投标人。投标人根据得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规定数量的推荐入围投标人。3.投票结果排序出现并列情形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低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者。若仍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二次投票确定入围者,票数为这些投标人中的入围名额,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全部入围名额。若此过程中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入围名额时,改用逐轮淘汰法确定入围者,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3.2。4.资格审查委员会投票时应当注明投票理由。第 30 页/共 72 页(七)较低价排序法规则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3 项规定采用较低价排序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 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 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 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剩余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将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其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4 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 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 N的 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5.1 根据本规则第 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 N 的 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 4 条确定的排序,按照 N的 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3 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N 的 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6.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1 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第 31 页/共 72 页(八)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3 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一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 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 T(T 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3 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X,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3 项中确定的基准价下浮率 P,计算入围评审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1-P))。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3 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3 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3 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4 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 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 N的 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 5、6 或 7 条确定的排序,按照 N 的 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 5、6 或 7 条确定的排序,按照 N 的 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第 32 页/共 72 页8.3 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N 的 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1 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第 33 页/共 72 页(九)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3 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二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 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 T(T 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3 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X。若投标报价低于 X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以 X 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若投标报价低于 X 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 X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Y,以 Y 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3 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3 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3 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4 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 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 N的 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 5、6 或 7 条确定的排序,按照 N 的 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 5、6 或 7 条确定的排序,第 34 页/共 72 页按照 N 的 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N 的 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1 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第 35 页/共 72 页(十)分级选取法规则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4 项规定采用分级选取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和价格竞争环节中按照修整系数去掉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和入围,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1 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2 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 N。3.本规则所称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 6.3 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排序。4.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4 项规定的入围轮次和各轮入围人数,选取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的方法如下:4.1 在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一轮入围投标人。4.2 在剩余的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和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二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二轮入围投标人。4.3 以此类推,完成后续轮次的选取,直至完成所有轮次选取,产生完整的入围名单。4.4 在任一轮选取中可供选取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本轮入围人数的,所有可供选取的投标人均入围评标环节,不足名额在下一轮选取时补足。4.5 在任一轮抽取中,存在排序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高者优先。若信用等级也相同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1、6.4 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和本轮选取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第 36 页/共 72 页(十一)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8.1 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8.1 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较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 T(T 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8.1 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后,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8.1 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第 N 低价法的(N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8.1 项中确定),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第 N 名者中标。4.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8.1 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合理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若投标报价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该算术平均值者中标。若投标报价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低于并且最接近第二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两次算术平均值计算中若出现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即按照本规则第 5 点规定原则在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人中产生中标人。5.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况时,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4 项规定的信用评价等级高者中标,若信用等级也相同或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4 项规定不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时,由投标人进行抽签,签号最大者中标。第 37 页/共 72 页(十二)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8.1 项规定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8.1 项规定票决方法为一次票决法的,票决方式如下:2.1 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2 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最多的 2 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出现平票且影响二次投标范围的情形时,所有平票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参与最后一轮票决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规则同本规则 3.2。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8.1 项规定票决方法为逐轮淘汰法的,票决方式如下:3.1 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3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3个投标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 3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平票的,则得票相同的投标人一并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3.2 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 2 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且无法确定淘汰单位时,下一轮投票中定标委员会每人增加一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投标人为中标人。4.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选票范本参照以下格式。一次票决定标选票招标项目名称: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首轮选票招标项目名称: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123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淘汰阶段选票招标项目名称:淘汰的投标人 淘汰理由第 38 页/共 72 页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第 39 页/共 72 页(十三)集体议事法规则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8.1 项规定采用集体议事法的,适用本规则。2.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第 40 页/共 72 页(十四)竞争性磋商法规则1.招标文件第一章 8.1 项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与第一章第8.1 项规定的候选投标人数量相同的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规定数量投标人成为候选投标人进入磋商环节。若出现平票且影响候选投标人产生结果时,该并列的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由定标委员会投票直至产生规定数量的候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规则处理,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候选投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平票的投标人中确定候选投标人,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3.2。3.由定标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各候选投标人进行磋商,定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各候选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候选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 8.1 项规定内容之中。4.磋商完成后,候选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结果,在招标议程表规定时间之前,在招标议程表规定地点提交二次响应文件。候选投标人未提交二次响应文件的,视为候选投标人放弃二次响应机会,所有磋商内容均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5.完成磋商和二次响应后,定标委员会以逐轮淘汰的票决方法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6.定标委员会成员每次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第 41 页/共 72 页三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如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摘要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1.1 拒绝服从《招标议程安排表》安排;1.2 存在违反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管理制度或会议纪律的行为被指出之后仍然拒绝纠正;1.3 存在未获允许对招标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定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行为。2.拒绝投标的情形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投标:2.1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2.2 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2.3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4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5 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珠海市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停工情况以开标当天上午 5时的情况为准,此后发生的停工或复工情况不影响投标资格;第 42 页/共 72 页2.6 为失信被执行人;2.7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5.2 项规定的情形;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在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或者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时存在以上情形的,招标人仍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3.2 用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3.3 纸质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3.4 参加开标评标会议的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 14.1 项要求;3.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6 未在交易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3.7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4.围标串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废标处理外,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理: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其它成员存在相同人员;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它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4.7 经济标书特征码非唯一;4.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围标串标情形。存在于开标过程、资格函件的情形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存在于唱标信封、技术标书、经济标书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定标委员会可以就存在于各类标书的情形作出认定。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而让该投标文件退出招标程序。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第 43 页/共 72 页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5.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5.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主要内容不够完整或关键字迹无法辨认;5.3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弄虚作假投标嫌疑;5.4 投标人拒不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投标人未在限时内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5.5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5.6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5.7 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5.8 未按照资格审查要素表或技术标评标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5.9 经济标或技术标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5.10 投标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5.11 投标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形。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就 5.1、5.2、5.3、5.4、5.5、5.6、5.7、5.10、5.11 项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可以就 5.1、5.2、5.3、5.4、5.5、5.8、5.9、5.10、5.11 项认定。应用 5.11项认定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时,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第 44 页/共 72 页四、通用条款提示招标人:本章内容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1、总则1.1 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所指国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2 招标投标相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汉语,下同)及阿拉伯数字,必要或生僻的专业名词使用其他语言的应当附有中文注释。1.3 招标投标相关的计量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4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指天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除特别注明外,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格条件、业绩信誉条件等内容中“前 X 年”、“前X月”等时间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1.5 投标人提供的通讯方式应当为招标人可以实现的通讯方式。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文件、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或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1.6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利归于招标人,解释的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1.7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项目的情况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实情况及数据,投标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结论,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招标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原已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内容变化之后的投标资格无法继续参加投标的,将退还投标人已支付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8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及招标文件目录载明的所有文件、材料,以及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或提供的其他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招标文件将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或交易系统发布。1.9 投标人应当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能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或未能及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第 45 页/共 72 页1.10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表述歧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或其他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问题,应当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10 天通过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7 天集中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予以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将不会透露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无法及时予以澄清或说明的将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出问题的,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1.1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之前,招标人可以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未及时发布公告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可以于《招标议程安排表》中载明的时间及地址参加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可能需要的情况及数据。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答疑会议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3 出现招标失败情况时,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第一章 19.1 项和相关规定处置,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 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3.设计合同3.1 设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4.1 招标公告所载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适用公开招标)。4.2 招标人不予接受未获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或疑问(适用邀请招标)。5.招标议程安排5.1 《招标议程安排表》包括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事项的时间及地址安排,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时间、地址进行有关事项。第 46 页/共 72 页5.2 《招标议程安排表》没有安排的事项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需要或不开展的事项。5.3 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调整《招标议程安排表》的相关安排,调整涉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的任何变化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6.投标有效期限6.1 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1 项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有效,且将受招标文件约束。6.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6.3 原定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 投标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动相应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失效,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有答复的,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7.投标资格7.1 投标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7.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5.1 项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7.2.1 联合体各方应在交易系统中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7.2.2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2.3 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中标工程款的支付;7.2.4 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7.2.5 除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第 47 页/共 72 页8.投标费用8.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2 项规定支付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8.2 除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2 项规定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之外,中标人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2 项规定支付应当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8.3 投标人参加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投标保证金9.1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截止期限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9.2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3 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保证金已到账,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 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 项和 4.2 项规定的金额、方式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函》格式出具,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投标保函。采用纸质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 项要求封装并由规定人员在《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开标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保函,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彩色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遵循交易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页面相关提示及操作,在相应的电子保函服务机构购买电子保函并确认无误后,通过电子保函购买工具在线提交电子保函到交易中心。逾期提交的或未通过电子保函购买工具提交的投标保函,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本款所称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险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4.2项规定可以接受的其它非现金担保方式。9.5 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第 48 页/共 72 页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将在异议或者投诉处理完毕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投标人账户。9.6 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 5 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9.6.1 招标终止;9.6.2 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9.6.3 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9.7 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9.7.1 放弃中标的;9.7.2 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销投标文件的;9.7.3 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9.8 投标人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照规定处理。10.投标报价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5 项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报价。10.2 投标报价最小计量单位为“元”,小数点之后最多保留两位数值,小数点之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照四舍五入处理。10.3 无论采用何种报价方式,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处理。11.投标文件11.1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编制,由于文件格式错误等原因造成文件无法读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 投标文件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均需在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电子法定代表人签章。11.3 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填报并加密,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要素表要求逐项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编制,经济标书应当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编制。11.4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方式进行加密,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 49 页/共 72 页11.5 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或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11.6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或通过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1.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在投标截止之后提交的部分文件或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或细微偏差补正除外。11.8 开标、评标、定标结束之后,所有投标文件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保存,招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中直接下载所有已解密的投标文件。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12.1 使用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由以下两者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地点提交投标保函并签到:12.1.1 法定代表人。须持二代身份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法定代表人签到。12.1.2 被授权委托人。须持二代身份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上的被授权委托人一致。12.2 使用现金方式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签到。13. 细微偏差修正13.1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次要内容存在细微计算误差或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不够完整等情况,补正之后不会造成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或对招标人造成不利的结果。13.2 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或评标时进行认定并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补正细微偏差。补正承诺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人承诺同意作出补正之后,应当视为有效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拒绝补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 50 页/共 72 页13.3 资格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生需要投标人补正的情况时,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补正,由投标人在半小时内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补正承诺,逾期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投标人应保证资格审查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畅通,该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投标人时,同样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4 细微偏差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补正:13.4.1 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除非大写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改小写金额。13.4.2 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不一致的,除非投标总价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投标总价金额为准,修改分项报价合计金额。13.4.3 其他细微偏差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补正。14.资格审查委员会14.1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4.3 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代表组成。15.评标委员会15.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一个单位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二人。15.2 适用《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三、四款的情形时,取得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招标人将采用自行推荐等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16.定标委员会16.1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4.5 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组建。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7.1 开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告。17.2 资格审查结果、评标结果和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示 2 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不影响后续程序进行。17.3 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招标人将于 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第 51 页/共 72 页设工程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过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即视为送达中标人。17.4 《中标通知书》为货物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18.签订合同18.1 招标人、中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7 项规定的时间之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共同签订合同。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8.2 招标人和中标人对部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协议或者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不影响合同签订时间和无争议部分的执行。19.废除中标19.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除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之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19.1.1 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19.1.2 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1.3 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19.1.4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9.1.5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19.2 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与围标串标等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废除投标人的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及已签订的承包合同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第 52 页/共 72 页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1.开标1.1 开标由招标人委派的代表负责,由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1.2 开标在招标议程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进行。1.3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招标人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名单及组成情况,宣读开标会议注意事项。1.4 招标人工作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5 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交易中心系统显示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情况、电子保函情况和收取的纸质投标保函情况,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逐个检查、宣读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记录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宣读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单。1.6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4 项规定使用信用评价等级的,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各投标人的相应信用评价信息并录入交易系统。1.7 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其他需要宣读的内容。1.8 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交易系统,核查是否有投标人在系统中有属于拒绝投标情况的记录并拒绝相应的投标人投标。1.9 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检查情况、信用评价信息、投标报价、拒绝投标情况等开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均视为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异议提出时限:1.9.1 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9.2 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早于 12:00 的项目,在开标当天 15:00 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在当天 24:00 前通过交易系统回复;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不早于 12:00 的项目,异议提出的截止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 12:00,招标人回复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 17:00。此方式提出的异议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给招标人。异议回复应加盖招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招标人工作人员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回复。第 53 页/共 72 页1.10 招标人不受理投标人未按本章 1.9 项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以外的关于开标情况的异议。1.11 开标结果进行公告。2.资格审查2.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审查。2.2 资格审查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招标人应当对资格审查全程进行视频和音频记录。2.3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资格后审会议开始,宣读资格审查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2.4 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个审核判断投标人资格函件是否满足相关资格审查要素要求并给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论。2.5 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文件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2.6 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半小时,特殊情况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2.7 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2.8 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并按规定将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2.9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 3 家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8.1 项规定执行。3.评标环节入围会3.1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1项规定人数,选取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3.2 评标环节入围会在资格审查完成后,即时在资格审查地点封闭进行。3.3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2 项规定人数和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规定,选取直接推荐入围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2 项规定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无需进行此环节。第 54 页/共 72 页3.4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3 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排序规则,确定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3.5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4 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规则,根据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和信用评价等级选取剩余的入围投标人。3.6 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入围投标人结果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3.7 直接推荐入围结果、价格竞争排序、入围投标人的名单应当与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公示。4.评标4.1 评标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4.2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评标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4.3 招标人工作人员介绍招标项目概况及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审查要素。4.4 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的,招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澄清情况应当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记录。4.5 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经济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5.1 根据招标文件《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或评标要素表中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4.5.2 招标文件中设置有成本参考价的,评标专家应同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认定其是否属于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情形。4.5.3 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标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合格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4.6 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6.1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指出存在优点的具体事项,或指出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具体事项。对评标要素逐条评审时,应当给出具体的评审意见,不得以“合格、不合格、可行、不可行、优、良、中、差”等分级、评价性意见代替;第 55 页/共 72 页4.6.2 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该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4.7 评标委员会集体汇总各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4.7.1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和《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评审项目"逐条进行汇总。汇总单条“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时,评标委员会组长将各评标专家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罗列在一起,集体讨论后形成评标委员会集体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4.7.2 评标委员会集体对同一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4.7.3 评标委员会在汇总各评标专家意见时,如果有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则应在《评审意见汇总表》中注明;4.7.4 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仅需指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必再指出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4.7.5 各评标要素的评审意见以及综合评价等级要求与独立评审要求相同。4.8 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4.9 评标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4.10 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半小时,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4.11 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4.12 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后,确定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名单,并出具评标报告。4.13 进入定标环节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若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即按照评标入围会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6 项规定排序,再选取排名靠前的 10 名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参与排序的投标人不足十家时,对所有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不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8.1 项规定执行。4.14 招标人工作人员根据业绩信誉标书对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列表整理。4.15 将评标报告与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公示。第 56 页/共 72 页5.定标5.1 定标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5.2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定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担任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直接由其担任组长。5.3 招标人工作人员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和定标资料。5.4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8.1 项确定的定标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的相应规则确定中标人。5.5 定标委员会签署定标书。5.6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5.5 项规定不组建定标委员会的,不进行本章 5.1 至 5.5 项,定标书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签署或招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5.7 将定标结果进行公示。第 57 页/共 72 页六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除各格式的备注内容外,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通用格式■标书封面。2.投标保函格式■投标保函包装封面。■投标保函。■投标保函(电子)。3.资格函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仅联合体投标人提供)。■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项编制。4.技术标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标书评审要素表》逐项编制。5.经济标书■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经济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6.业绩信誉标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在系统中填写并按顺序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第 58 页/共 72 页投标文件格式:标书封面建 设 工 程 投 标 文 件(标书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第 59 页/共 72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包装封面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包装内容:□投标保函项目名称: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第 60 页/共 72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投标保函保函编号:致 (下称受益人):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将于年月日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工程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 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设计合同;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4.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第 61 页/共 72 页保证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第 62 页/共 72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保函编号:致 招标人企业名称 (下称受益人):鉴于 投标企业名称 (下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标段编号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 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5.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 63 页/共 72 页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保证人(盖章):单位地址:日期:第 64 页/共 72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函投标报价函(招标人名称):一、投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费 费率: %二、本投标人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上述报价承接 项目。三、本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本投标人如中标,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注:投标人制作经济标书时务必按“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标书封面”制作经济标书封面,并在标书封面签章,本表无需单独签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主办方落款、盖章、签名。第 65 页/共 72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投标保函保函编号:致 (下称受益人):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将于年月日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工程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 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设计合同;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4.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保证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第 66 页/共 72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保函编号:致 招标人名称 (下称受益人):鉴于 投标企业名称 (下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标段编号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 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5.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保证人(盖章):单位地址:日期:第 67 页/共 72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彩色复印件第 68 页/共 72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授权委托人姓名)代表本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获取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材料,提出相关问题,参加相关会议,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被授权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内从事授权范围之内的相关活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粘贴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彩色复印件第 69 页/共 72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投标的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1.自觉遵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维护建筑市场秩序。2.自觉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纪律。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不存在串通进行投标的行为,不存在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情形。4.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我司投标报价承接本项目。5.保证所递交的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代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且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一致。6.保证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自觉遵守招标文件约束,履行投标文件承诺。7.保证接受、配合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查核实。8.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投标报价、承包合同约定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招标内容的所有任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目标。9.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签订承包合同。10.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密切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建设单位代表的监督管理。本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中标结果,自觉接受相关处罚备注:本承诺书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代表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第 70 页/共 72 页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招标人名称):(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投标事项签订如下协议:1.(某成员名称)为联合体投标人的主办人。2.主办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投标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以及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及协调工作。3.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将以主办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4.联合体各方职责分工如下:单位名称 承担工作范围(单位名称)(主办方)(单位名称)5.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将按照以上职责分工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单位名称)(主办方)(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备注:本协议书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代表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协议内容,无需单独盖章。第 71 页/共 72 页投标文件格式:业绩信誉情况列表序号响应要素序号业绩信誉名称 业绩信誉概况123……第 72 页/共 72 页
递交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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