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项目勘测定界及权属登记、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项目勘测定界及权属登记、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项目勘测定界及权属登记、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4月08日14: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08日至2021年04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410会议室(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19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410会议室(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预算金额¥89.5977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军
项目联系电话150*****575
采购单位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757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炜****-*******
代理机构名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军150*****575

项目概况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项目勘测定界及权属登记、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层1007室)进行现场报名或发送至邮箱huajienm@126.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项目勘测定界及权属登记、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备注

1标段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项目勘测定界及权属登记技术服务

1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项目的勘测定界及权属登记技术服务。包含主线、连接线、立交、服务区等全部公路建设项目要素。

356805

317160元

2标段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

1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项目的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包含主线、连接线、立交、服务区等全部公路建设项目要素。

182367

158580元

3标段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1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项目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包含主线、连接线、立交、服务区等全部公路建设项目要素。

356805

333000元

数量合计

3

预算合计

895977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提供的完整资料之日起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第1标段: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需包含线路与桥隧测量),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第2标段: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第3标段: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3.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 本次磋商申请人只能报名1个标段。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8日至2021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层1007室)进行现场报名或发送至邮箱huajienm@126.com

方式: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有)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层1007室),上述资料全彩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或发送至邮箱huajienm@126.com,领取磋商竞标文件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410会议室(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410会议室(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1 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 提供2020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5 提供2020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电子证明打印件(内容应包含单位名称、参保(或缴费)信息、电子印章和日期等);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nx.gov.cn)上发布。

本项目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757办公室        

联系方式:曹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联系方式:赵军150*****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军

电 话:  150*****5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编制 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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