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八门城镇郭庄子村24.5亩鱼池经营权(鱼池的交付日期为2021年6月1日)
宝坻区八门城镇郭庄子村24.5亩鱼池经营权(鱼池的交付日期为2021年6月1日)
发布时间:2021-04-08 10:44
发布区域 | 八门城镇/郭庄子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郭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合作社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郭庄子村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八门城镇郭庄子村24.5亩鱼池经营权(鱼池的交付日期为2021年6月1日) | ||
挂牌价格 | 1225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如养鱼,必须护坡,坑塘周边两侧不允许植树。发包方只提供本村变压器设备,不负责办电等一切手续或费用,水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责提供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竞价前押金与承包费一并打入农交所交易平台,押金20000元。承包方可对鱼塘进行正常维护,不得进行破坏、取土等,承包期满后经村监督委员会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如对坑塘造成损坏或不维护,押金不退。2.如在承包期间在坑塘周边地上建筑物,到期后,如不拆除,归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3.因我社现在正值理事会、监事会换届期间,预计2021年6月1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完毕,经我社现任理事会监事会与成员代表研究一致决定,在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完成前,先在农交所平台网上进行竞价,承包方与发包方都须交纳一标10000元的履约风险保证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缴纳共10000元的履约风险保证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1年6月1日交付给承包方鱼池,正式交付时间按村内换届选举实际时间为主。在远期流转合同签订前,承包方与发包方须交清履约风险保证金,待远期流转合同签订后,退还双方保证金。 | ||
受让方条件 | 对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开发包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3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5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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