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辉垃圾中转站工程招标公告
光辉垃圾中转站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光辉垃圾中转站工程 | 公 告 号 | ZJ-2013-09014 |
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辉村民委员会 | 工程地址 | 顺德区杏坛镇 |
公告时间 | 2013年05月10日 | ||
工程概况 | 该工程位于顺德区杏坛,建筑面积为78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数1层,建筑高度为7.5米,最大跨度为6米,采用150*150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基础。包含配套的给排水工程,具体详见清单。 | ||
工程概算 | 约29万元 | ||
报名条件 | 1.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 ||
招标范围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联 系 人 | 招标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赖小姐 |
报名地点 | 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二楼窗口 | 联系电话 | 招标人:137*****282;招标代理:****-********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年05月16日 | ||
备注 | 一、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投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 二、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交到指定账户:顺德农行大良支行,帐户名称:董洁卿,帐号:44-***************,凭交费回单到顺德区杏坛镇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二楼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发标光盘、招标文件工本费收据。 三、资格审查合格标准: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符合报名条件的资质证书; 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年度综合考评必须是合格或以上(按相关规定不需办理年度综合考评的除外); 5.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按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备原件核对,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于收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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