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扶贫“特惠保”招标公告

2021-2022年扶贫“特惠保”招标公告

资兴市2021-2022年扶贫“特惠保”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4月08日


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资兴市2021-2022年扶贫“特惠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资兴市2021-2022年扶贫“特惠保”

2、采购计划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21】028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XXZC2021-ZX-015

4、项目预算:人民币玖拾叁万零柒佰玖拾捌元整(¥930798.00元)

5、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序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资兴市2021-2022年扶贫“特惠保”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1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号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半年(指2020年8月-2021年1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1.4、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要求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2.投标人可以是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各保险公司支公司(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全部按无效响应处理。)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公司负责人是指提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注明的公司负责人;

2.以上资格条件内容提供支公司或省公司或总公司的均为有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08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质证件及复印件一套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购买磋商采购文件。

2、磋商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开标地点: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兴项目部开标室)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

6、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采购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资兴市晋宁路

联系人:刘涛

联系电话:13203380808

名 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资兴市晋宁路491-2

联系人: 李丽霞

邮 编:423400

电 话:0735-3239888

电子邮箱:1025583293@qq.com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为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施工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公司承诺项目中标后不转包、分包、挂靠。

(三)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磋商邀请公告回复确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此致。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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