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锦屏便民服务中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007万元,招标人为盐城银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2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 3、报名时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授权委托人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5)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6)所投产品强制认证证书与检验报告。说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须要提供原件的均应按照上述报名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备查。报名时上述资料如有缺项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原件备查的一律不予受理,成功报名后复印件不予退还。4、报名费用: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
锦屏便民服务中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屏便民服务中心门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盐城银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门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甲级防火门、乙级防火门、丙级防火门、平开门、防火卷帘门等采购与安装(包含制作、供货、安装、配合验收、质量保修及相关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图纸。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便民服务中心;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65日历天完成全部供货、安装(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2.6最高限价:700070.00 元
2.7 本项目推荐品牌:
防火门推荐品牌:盛阳、阆阆门业、博跃门窗;
平开门推荐品牌:浙江金钠莱、永康市福美来、重庆双羽;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时提供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投标人必须将品牌确定表或经招标人核准的同意书(加盖公章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未提供原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品牌产品的唯一授权书;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本项目只允许一个制造商投标或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投标单位拟报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开标评标现场,投标单位确定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3.7投标企业及授权委托人近 2 年无市场不良行为、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3.8所投产品具备公安部(或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下发的有效期内的防火卷帘 、木质防火门(甲级、乙级、丙级)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及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特级防火卷帘与木质防火门(甲级、乙级、丙级)的检验报告。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文)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等条款精神。
(1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2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
3、报名时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人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
(5)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6)所投产品强制认证证书与检验报告。
说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须要提供原件的均应按照上述报名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备查。报名时上述资料如有缺项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原件备查的一律不予受理,成功报名后复印件不予退还。
4、报名费用: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9日15时00分,地点为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银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t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t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
联系人:李工\t联系人:唐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