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情况调查站点维护招标公告

交通情况调查站点维护招标公告



1.招标项目概况

莆田市公路局交通情况调查站点维护项目已列入年度养护计划。本项目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运维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采购项目:莆田市公路局交通情况调查站点维护 ,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附表:《招标项目一览表》

2.3 工程发包价:20.53万元。

2.4 项目运维服务期:运维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月。

2.5质量要求: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G F80/2)、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固定式交通流量调查设备安装验收与期间核查检测规程》等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均为验收依据。

2.6 本项目按照莆田市公路局各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公开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项目运维能力。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

(2)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来在相关工程运维服务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质量事故以及拖欠工人工资造成恶劣影响。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最少应满足3家。至截标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可通过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tian.gov.cn/zwgk/czzj/bmcggsgg/)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汇入指定账户,账户:福建省莆田市公路局,开户行:莆田市工行城厢支行,账号:140*****09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4 月 20 日0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莆田公路局三楼会议室,逾期不予接受。

5.3 投标文件包装要求,投标文件数量要求一份。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参与投标单位的公章,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递交文件内容

(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承诺函;

(3)法人代表委托书(若有);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投标书;

6.报价要求

6.1 固定总价20.53万元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8 .开标和评标程序

8.1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8.2 招标人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招标人对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有关人员按规定验证其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收集存档。招标人和参加现场监督的有关部门人员不对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

8.3 招标人宣布抽取规则,若参加抽取的投标人少于等于10家的,全部进行资格审查程序;若参加抽取的投标人多于10家,在资格审查前随机抽取10家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和下轮抽取程序。

8.4招标人对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当众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8.5采取三轮抽取法,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第一轮由投标人以递交文件先后顺序依次抽取顺序号(开标时,投标人不按时参与抽取顺序号的视为放弃,不再参加下一轮抽取);第二轮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个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第一轮产生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以上各步骤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9.监督人:莆田市公路局工程管理科。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tian.gov.cn/zwgk/czzj/bmcggsgg/)发布。

11.其它

11.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1.2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在投标文件截止之日7日前将疑问材料以不署名的电子形式发送至邮箱ptgljyhk@163.com(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

11.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 天前,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tian.gov.cn/zwgk/czzj/bmcggsgg/)上公布修改内容。

11.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承诺函、各复印件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11.5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如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11.6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页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1.7中标公示期为3天,中标公示期满后7天内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莆田市公路局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公路局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39号

邮 编: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6*****413

莆田市公路局

2021年4月 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护 站点 交通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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