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听证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事人周建新的申请,本机关就周建新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一案,决定举行公开听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及案由
周建新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一案
二、听证会的举行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4月16日上午9时,在启东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3楼会议室(启东市汇龙镇紫薇中路800号)公开举行。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2021年4月15日11时前至启东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政策法规科(违章处理中心)报名登记,并于听证会开始前2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
2.参加旁听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启东市汇龙镇长新巷6号
特此公告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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