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调度及服务设施建设工程EPC招标招标公告

生产调度及服务设施建设工程EPC招标招标公告


鄂州电厂生产调度及服务设施建设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HBNY-JA202108D)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 招标条件

鄂州电厂生产调度及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州电厂生产调度及服务设施建设工程EPC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人员要求等,并具有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完/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m?或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人民币的民用建筑工程EPC项目业绩(不包括联合体业绩、单一的装饰装修EPC工程业绩)。

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开工报告(或合同进度款支付证明或完/竣工证明)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3)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6日10时00分到2021年4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

七、 其他

1.招标条件

鄂州电厂生产调度及服务设施建设工程EPC项目已由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鄂州电厂生产调度及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位于鄂州电厂1号门、2号门之间,电厂路以西,占地面积49.67亩(33112.72㎡),建筑面积约18500m2。工程建设规模为:

1)一栋综合服务楼,为2层单体建筑;

2)两栋生产候班楼,每栋均为6层单体建筑,每栋约150个单间;

3)建设一栋生产调度楼,为5层建筑;

4)一座厂区大门及室外工程。

2.2项目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鄂州电厂生产调度及服务设施建设工程EPC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等有关工作。

2.2.1设计范围:

以初步设计为依据,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并完成工程的所有设计服务和技术支持。(包含本地块外停车场部分)

2.2.2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项目施工范围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如有甲供部分则除外)。

2.2.3施工范围:

一栋综合服务楼,两栋生产候班楼,一栋生产调度楼,一座厂区大门及室外工程,主要包括:

1)土建工程(包括基础、主体、室内外墙面粉刷、外墙干挂石材、外墙涂料、真石漆、外墙铝合金窗等)、屋面防水;

2)雨水系统、排水系统、卫生间及阳台的冷热水管(含给水管压力试验、排水管通球试验)、预留孔洞及套管;

3)强弱电线管预埋、防雷接地及等电位系统的安装;场地内的室外排水管网,室外给水管网,室外消防水管网,含上述接口的接驳。

2.2.4 其他

1)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防雷检测、档案验收、节能验收、规划验收、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以及其它相关协调工作;

2)配合办理环保、通讯、消防、水保环评、劳动安全卫生等验收工作。

2.3 计划工期

计划2021年6月1日开始,预计总工期300天。

主要节点如下: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备第三方审图条件。

(2)合同签订后160天内,完成所有主体结构(不含1号大门)封顶。

(3)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工程合同范围内所有设计及施工的内容(不含竣工图及非承包人原因未完成的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按标段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招标文件及服务费缴纳:

(1)在线支付:请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平台每10秒自动刷新一次支付结果);

(2)线下支付:在付款方式中选“电汇”以获取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收款账号。潜在投标人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标书款汇至该账号下(一个标段对应一个唯一的标书款收款账号,汇款前请务必核对号码与金额),汇款成功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的结果通知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4 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潜在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首页快捷页面选择项目报名时,填写好接收发票的邮箱,收到电子发票后自行下载。

4.6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服务费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服务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各分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需要使用电子钥匙( 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 CA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服务热线电话:***-********),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本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8.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请投标人优先选择电子邮件方式联系。

八、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电话:***-********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葛店镇电厂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大保护分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wang_lin10@ctg.com.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调度 电厂 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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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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