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软件升级系统招标公告

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软件升级系统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软件升级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受呼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的委托,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软件升级系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3-政采-公开-0022
2、项目名称: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软件升级系统
3、批准文件编号:呼财购准字【2013】31号
二、项目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 预算 项目要求
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软件升级系统 100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符合本项目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自行从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gzyjy.com.cn)政府采购页面获取。
五、投标人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及应提供的预审材料:
1、预审时间:2013年5月9日-2013年5月28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下午及节假日休息)。
2、预审地点: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窗口(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预审文件:
1)投标企业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表投标时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软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
投标人通过预审后,须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支行
帐 号:****************7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支行
帐 号:***************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营业部
帐 号:154*****3601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份正本,4份副本,无论成交与否,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文件必须在2013年5月31日上午10:00分之前递交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5月31日上午10:00
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3号开标室
九、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丁香路2号
联 系 人:王彬
电 话:(0471)******* (0471)*******(传真)
邮政编码:0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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