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四川宜宾市叙州区五岔湖水库枢纽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资(EPC)招标公告

[成都市]四川宜宾市叙州区五岔湖水库枢纽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资(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叙州区五岔湖水库枢纽工程已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宜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宜县发改农经【2017】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昌旅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债券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昌旅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宜宾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县发改农经【2017】3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天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

2.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18606.54万元。五岔湖水库工程主要由大坝枢纽、补水工程、提水泵站三部分组成。大坝枢纽包括大坝、溢洪道建筑物组成,补水工程包括补水底格栏栅坝和补水隧洞组成,提水泵站分为左右两座提水泵站,分别为白林咀泵站和水星坝泵站。

五岔湖大坝为面板堆石石渣坝,坝顶高程1040.50m,防浪墙顶高程1041.50m,坝顶轴线长135.00m,坝顶宽6.00m,趾板基础最低高程980.00m,最大坝高60.50m,最大坝底宽200.62m。根据水利部(SL252-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的规定,本工程为Ⅳ等小(1)型水库工程。主要建筑物大坝、溢洪道及取水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洪水标准采用3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建筑物级别为5级,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设计。(以评审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3计划工期:37个月(具体以设计审批的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地质勘察、可研方案(含所需专题报告或申请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含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勘察质量标准:满足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建安工程费、勘察设计费:(1)建安工程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及依据计算,再以经财政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作为招标限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2)勘察设计费:以*******.00元为招标限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建安工程费最终以审计单位审计结算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3.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负责勘察设计与施工需具备下列勘察设计与施工资质:

3.2.1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勘察单位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单位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单位,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注册于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联合体投标的,应是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需为同一人。

3.4.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应是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人员。

3.4.3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勘察单位人员):具有地质勘查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应是联合体成员中勘察单位人员。

3.5财务要求:近3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无亏损。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3.7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叙府办函【2020】15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若有新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政策文件则按新文件执行。

3.8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4-09 00:00 至 2021-04-13 23:59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4-29 10:00。

6.2 递交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工程勘察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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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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