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21年自治区“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21年自治区“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21年自治区“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8 17:19 来源: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农林水利局、广西东盟经开区城市和农林水利管理局,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45号)文件要求,确保完成2021年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发展工作列入2021年度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请各县区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明确“三品一标”行政股室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能,配备人员,进一步推行“行政股+事业单位”的人员队伍模式,在农业农村局安监股的基础上,再落实1-2个事业单位承担“三品一标”工作,相对固定2名以上人员负责本辖区“三品一标”申报和监管工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要突破100个(见附件1),全年“三品一标”农产品检测合格率98%以上。

二、积极加强监管,确保“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2021年南宁市至少申报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继续推进2020年实施的南宁火龙果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市水果站负责开展“南宁火龙果”地理标志核心示范基地建设,并于2021年8月底前完成验收。

(二)坚持严格全程监管,确保“三品一标”产品的质量。一是加强督查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安监科负责组织对绿色食品企业100%开展年检。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对辖区内30%以上的无公害农产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上交附件2、3到市农业农村局安监科备案;二是对“三品一标”单位落实黑名单制度和产品合格证制度;三是继续推进“三品一标”单位注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工作;四是加强对“三品一标”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

(三)按时发放“三品一标”补贴。请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1年10月之前落实好2021年自治区财政“三品一标”农产品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并将资金发放凭证图片发送到市农业农村局安监科邮箱。

三、落实检查员责任,切实做好各项认证工作

(一)加快产品新认证工作。2021年,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尽早对新申报“三品一标”企业的生产指导和服务。有2名正式绿色食品检查员的县区自行开展绿色食品认证检查工作,其他县区的认证检查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安监科组织。

(二)按时做好复查换证、续展和再认证工作。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定专人提前4个月以上,在生产季节组织、督促即将到期经营主体及时申报复查换证、续展、再认证,过期申报将按新申报产品处理。

四、其他

我市需进行续展、再认证的企业名单以及2021年新认证绿色食品审查要求等事宜参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45号),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局安监科韦悦妮同志,联系电话*******,邮箱ajk*******@163.com。

附件:1.?2021年南宁市“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计划表

??????2.?南宁市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实地监督检查表

??????3.?南宁市养殖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后监管检查表

??????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表格名称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21年自治区“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工作的通知附件.rar
操作
****************81468.rar">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21年自治区“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工作的通知附件.rar
打印
分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产品 办公室 农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