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唐尕昂本强村护田河堤工程招标公告

夏河县唐尕昂本强村护田河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夏河县唐尕昂本强村护田河堤工程已由夏河县水务水电局州发改投资【2012】4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藏区专项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夏河县水务水电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南州建南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新建河堤长约663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有3项及以上(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2所有投标人必须持有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并年检合格。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册人员)身份证,于2013年5月18日至5月22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在甘南州住建局南楼204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30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夏河县水务水电局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3年5月16日上午09:00时,在夏河县水务水电局门口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下午15:00时在夏河县水务水电局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甘南州建南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州建设局附属南二楼204房

邮政编码:747000

联 系 人:张才裕

联系电话:****-*******

传 真:****-*******

招 标 人:夏河县水务水电局

地 址:夏河县人民东街183号

邮政编码:747100

联 系 人:马云

电 话:****-*******

传 真:****-*******

甘南州建南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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