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龙岗北禅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大足区龙岗北禅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大足区龙岗北禅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YXDL-2013-04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龙岗北禅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2]28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北禅社区。

2.2项目概况:占地面积约12031㎡,总建筑面积约33088.25㎡,其中:住宅28706.16㎡,商业1444.82㎡,总投资约5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上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4计划工期:同工程施工工期,约5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重庆市外企业必须按《关于实行市外建筑相关企业入渝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渝建发[2011]136号的规定办理入渝备案登记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

3.2 企业自2010年起至今,承担1个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已完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委托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5>月10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8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3 年 5>月14日 17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 14 时 30 分止,地点为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大道 联系地址:重庆北部新区财富大道3号

联系人:刘朝伦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278 电话:***-********

2013年5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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