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镍加工材第十二批辅助设备招标公告
钛镍加工材第十二批辅助设备招标公告
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钛镍加工材项目
第十二批辅助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委托,对中铝沈阳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钛镍加工材项目第十二批辅助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HW-2013-258
2、名称:包1: 光电直读光谱仪
包2: 低等离子发射光谱仪
包3: 原子吸收光谱仪
包4: 气体元素分析仪
包5: 试验机
包6: 金相显微镜
包7: 制样用真空自耗炉
包8: 制样用自耗电极成形机
备注:规格、交货期、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供应商(要求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安全保护措施和环保指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标准;
5) 具有相关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6) 制造商具有生产、销售、安装的相应资质(如需)。
7) 具有同类设备三年以上正常运行的良好业绩,提供合同及反馈意见。
8) 具有本次招标货源组织及设备安装、调试、维护能力;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标书购买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出示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函。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5月14日9:0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6、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联系人:施泳彤
邮 编:100055
E-mail: ;syt@xhtc.com.cn;
电 话:***-********转分机223
传 真:***-********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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