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门港新区港东大道改线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资格后审公告
[新]海门港新区港东大道改线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海门港新区港东大道改线项目 |
标段编号 | E****************007001 | 标段名称 | 海门港新区港东大道改线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海门港新区港东大道改线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
本招标项目 海门港新区港东大道改线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已由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海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门港新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港东大道改线(二标段) ,起于北东河桥北桥头,沿北东河桥南侧岸坡占用部分河道向东,至海堤折向南,利用海洋公园入口道路改建,终于328国道,全程约1.8㎞;包括道路工程(结构层厚度大于80cm)、土方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路灯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8223.05571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中标公示期满后次日为开工之日。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 月 10日;竣工日期:2021年 11月 1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中天钢铁货运通道工程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2017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含道路及雨污水管道)。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投标企业的业绩。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须三证齐全,且中标通知书必须经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 ;
√ 自 2017 年4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17 年4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17 年4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4月 8 日至2021 年 4 月 3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4月 30 日 9 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 江苏海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南通欣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88号 | 地 址 | 海门区嘉陵江路651号 |
联系人 | 曹先生 | 联系人 | 陆先生 |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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